深圳宝安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申报相关问答
导语近日,宝安区发展和改革局、市交通运输局宝安管理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了《宝安区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建设管理实施细则》,关于深圳宝安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申报,你有什么不明白的,快进来看看吧!
深圳宝安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申报相关问答
一、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有哪些申报方式?具体要求有哪些?
答: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可按建筑类申报或特种设备类申报。其中设置地上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或利用已建地下空间加装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且设施内部空间无人员活动的,原则上按特种设备类申报;设置地下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原则上按建筑类申报。
二、社会投资的申报主体的要求有哪些?
答:(一) 土地使用权的权利主体或实际管理人;
(二)土地使用权的权利主体或实际管理人委托的单一市场主体。
三、按特种设备类申报的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项目可否配建商业或附属设施?
答:按特种设备类申报的,要求设施内部空间无人员活动,不允许配建任何商业或附属设施。
四、按照特种设备类申报的哪个部门作为申报受理单位?
答:各街道办负责受理辖区内申报主体提出的项目建设申请。
咨询电话
新安:27596752;西乡:27932056;
航城:85905396;福永:85283635;
福海:85900284;沙井:27201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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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罗:27211385;石岩:23083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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