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宝安3年内将增1.15万个立体停车位
导语近日,宝安区六部门联合印发了《宝安区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建设管理实施细则》,优化了申请条件和审批流程。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截至2019年底,宝安区小汽车停车场共计1533个,共计停车泊位约38.1万个。宝安区小汽车保有量约84万辆,按照国际标准,停车泊位需求约100万个,缺口高达61.8万个,缺口占比61.6%。
宝安区进一步明确了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建设操作流程,制定了《宝安区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建设管理实施细则》,并且在申请条件、审批流程等方面进行优化。
优化内容:
1、明确以街道办为受理单位,受理申报主体提出的项目申请;
2、设立了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用地禁止性条款和限制性条款;
3、简化了原村集体用地建设机械式立体车库的用地审批条件,只需取得村集体股份公司“三会”(董事会、监事会和资产委员会)同意即可申报。
该细则出台后,在宝安按特种设备类报建的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类项目,可免除办理用地规划、工程规划等手续,在取得土地使用权权利主体或实际管理人同意后,可以快速办理报建手续。经认定符合补助条件的立体停车设施,按照设施类型、停车泊位数等还可以申请相应补贴。
建立项目库
如何充分掌握宝安区停车现状和需求,有序推进宝安区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建设,宝安区开展了宝安区静态交通规划专项研究,建立了宝安区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建设项目库,制定了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三年实施计划。近三年将新建43个机械式立体停车库,预计新增1.15万个停车泊位。
目前,宝安区已建成甲岸智能立体车库、44区机械立体车库、宝安人民医院智能立体车库、福永意库机械立体车库等项目,新增600多个停车位,有效缓解了部分区域的停车难问题。
补贴标准
为了方便有条件的社区申请建设机械式立体停车库,宝安区优化审批流程,将项目申报受理下沉至辖区街道办。经认定符合奖励条件的新建公共停车场,可按照停车泊位数申请奖励。其中,地面停车场按照500元/车位的标准进行奖励,地上楼内停车场按照15000元/车位的标准进行奖励,地下停车场按照20000元/车位的标准进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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