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区公明民生幼儿园2020年秋季招生简章(第三批)
导语公明民生幼儿园发布了2020年秋季第三批招生公告,接受光明区公明街道公明社区适龄儿童申请学位,还没被录取的可以了解下。
公明民生幼儿园2020年秋季招生简章(第三批)
一、幼儿园基本情况
深圳市光明区公明民生幼儿园是一所公办幼儿园,地址位于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民生路178号,办学许可证编号:12440300MB2D30352A,具备市一级幼儿园的标准。
根据《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秋季学期全市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深教【2020】81号)和《光明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秋季学期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深光教【2020】114号)的相关要求,本园2020年秋季学期(第三批)招生工作安排如下:
计划招生人数:
小班:28人,中班15人,大班15人
收费标准:
保教费966/月,伙食费400/月
咨询电话:
0755-21380379
二、招生对象
小班招生对象
2016年9月1日后(含9月1日)—2017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儿童。
中班招生对象
2015年9月1日后(含9月1日)—2016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儿童。
大班招生对象
2014年9月1日后(含9月1日)—2015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儿童。
三、招生范围
光明区公明街道公明社区
四、招生程序
1、报名时间
8月10日-8月20日
采用幼儿园现场报名,每天上午9:00—下午17:00。
2、核验资料
8月21日-8月23日
采用分批核验,届时请已经报名的儿童家长留意短信通知,按时携带材料来园接受核验(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需核验的报名材料如下:
1.儿童本人身份证、父母双方身份证(通行证或护照等)、出生证明和预防接种证明;
2.儿童所在家庭户口簿,其父母(或监护人,下同)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并打印居住证使用有效状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
3.儿童所在家庭住址与所申报幼儿园须在同一个社区,并出具家庭住所证明材料(下列材料中的任一项):
(1)由我市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本社区住宅用途的不动产权证书或有效购房合同;
(2)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本社区住宅用途《房屋租赁凭证》;
(3)在住房建设部门登记备案的本社区政策性住房的《购房合同》或《租赁合同》;
(4)本社区其他住房有效证明材料(内地居民采集表)。
享受优惠政策的烈士、现役军人、消防救援、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的适龄子女报名时需持有相关政策证明材料。
享受优惠政策的高层次人才适龄子女入园执行《关于印发<深圳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暂行办法>和<深圳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业务指南>的通知》(深组通[2013]105号)等文件相关规定。
3、录取方式
本园录取规则执行光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录取规则,遵循“先类型,后积分,不同类型不比较积分”的原则,具体规则如下:按学位类型顺序依次录取,先从第一类型开始录取,还有学位时再录取下一类型,额满即止,即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依次类推;同一学位类型多个申请人积分与录取分数相同且申请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以抽签的方式确定录取名单。
4、结果公示
8月24日下午14:00将在幼儿园门口宣传栏公布录取结果,并将通过短信方式通知家长。
五、温馨提示
(一)报名和报名材料核验先后顺序与录取结果无关。
(二)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对报名信息和核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报名信息与报名材料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视为无效报名,录取后也将取消学位。
(三)被录取儿童须体检合格后方可正式入园。
延伸阅读: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本地宝深圳升学,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20】可获光明区幼儿园招生政策、招生系统、招生范围、补贴申请入口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