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专属医疗险退保规定(犹豫期+退款方式)

导语保险未生效或保单在犹豫期内(申请日-承保日≤15天),保费100%退还,保险合同即被解除,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深圳专属医疗险退保

  (一)保险未生效或保单在犹豫期内(申请日-承保日≤15天),保费100%退还,保险合同即被解除,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二)超犹豫期退保(申请日-承保日>15天),自出资人提交退保申请书时起,本合同终止。保险公司自收到退保申请书之日起30日内退还剩余天数保费的85%。对于已经发生保险事故的被保险人,保险公司不退还其剩余保费,但仍承担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

  (三)退款方式:

  1.个账划扣保单,所退保费退还至个账账户。(注:如被保险人信息发生变更的,需先进行信息变更后再提交退保,否则款项无法退回个账账户)。

  2.自费投保保单,所退保费退还至原缴款账户。

  推荐阅读:

  》》深圳专属团体医疗保险投保指南(一年期)

  》》深圳专属团体医疗险保险责任详细介绍(等待期+补偿原则)

  》》深圳医保专属医疗险保障区域+投保年龄+保障内容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深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医疗险】可获取深圳专属医疗险和重疾险参保和续保入口、保险流程、投保方案等信息!

点击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推荐排行

最新阅读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