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深圳辅警报考条件+招聘标准
导语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专科毕业以上人员。2021年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学历证书;其他报考人员均须在报名首日(即2020年10月26日)前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深圳辅警报考条件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专科毕业以上人员。2021年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学历证书;其他报考人员均须在报名首日(即2020年10月26日)前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
(二)年龄要求。
应聘辅警应当年满20周岁(即2000年10月26日前出生),职位表中有最高年龄要求的,以各职位的具体要求为准。其中,最高年龄为30周岁,是指1989年10月27日至2000年10月26日期间出生;最高年龄为35周岁,是指1984年10月27日至2000年10月26日期间出生;最高年龄为45周岁,是指1974年10月27日至2000年10月26日期间出生。
(三)学历要求。
1.应聘执法勤务类职位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应聘一般勤务类职位应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退役士官和士兵可以为高中以上学历,但应在入职后最长四年内取得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否则聘用期满后不予续聘。
(四)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五)具有拟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被追究过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曾因违法违纪等原因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被解除合同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依照国家规定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其他情形。
报考条件常见疑问解答:
(一)应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有何学历要求?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和《深圳市贯彻深圳经济特区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实施方案的通知》(深府办〔2017〕21号),本次招聘2类勤务辅警:执法勤务类辅警1068名,应当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一般勤务类辅警1513名,应当具备大学专科以上学历,退役士官和士兵可以为高中以上学历,但应在入职后最长四年内取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否则聘用期满后不予续聘。
应聘人员应具备与招聘职位对应的学历条件,且该学历应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同时须提供学历验证证明。学历要求既包括全日制教育学历,也包括电大、夜大、函授、自考、网络等在职或成人教育学历。双学历应聘人员第二学历取得了符合职位专业要求学历证书的,可按该学历证书上的专业应聘。
(二)2021年应届毕业生是否可以应聘?
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可以应聘,暂不能提供学历证书的,须在资格审核环节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含院系推荐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函)和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如被聘用,须于2021年9月30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否则解除劳动合同。
非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2020年10月26日以前未取得职位要求学历证书的,不得应聘。
(三)应聘人员的专业有什么要求?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应当符合职位要求,按照《专业参考目录及代码》(附件6)专业设置,报考人员应按专业目录中的名称和代码选择相对应的职位报考。确定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是否符合职位的专业要求,是以其所获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
在国(境)外院校所学专业则以所获学位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
(四)职位表中部分职位其他条件要求“应聘人员须于2016年4月22日之前入职深圳市公安局,至今仍在深圳市公安局警务辅助岗位工作的临聘人员”进行招聘,如何理解?
职位表中部分职位“其他条件要求”栏注明:“应聘人员须于2016年4月22日之前入职深圳市公安局,至今仍在深圳市公安局警务辅助岗位工作的临聘人员”,是指应聘此类职位的人员,须为深圳市公安局内设机构、直属单位和各分局经费保障,以自聘、购买服务、劳务派遣等方式直接管理使用的警务辅助类临聘人员,此类人员须于2016年4月22日之前入职,至今仍在深圳市公安局警务辅助岗位工作。其他人员不符合此类职位的应聘条件,不能应聘此类职位。
膳食、保洁、保卫、普通车辆驾驶、物业服务等岗位,不属于警务辅助类岗位,不能应聘此类职位;所属企业或外单位保障,派驻在深圳市公安局内设机构、直属单位和各分局工作的人员,也不能应聘此类职位。
(五)在职警务辅助人员是否可以报考?
不可以。《深圳经济特区警务辅助人员条例》施行后,通过深圳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考试入职,截至报名首日(2020年10月26日)仍在职的警务辅助人员,不得应聘本次考试。
(六)此次招聘的职位从事哪些工作?
此次招聘的执法勤务类辅警主要从事一线执法辅助和执法技术辅助等工作。执法辅助主要工作是协助公安机关执法岗位人民警察开展执法工作,在一名以上人民警察的带领下可以履行《深圳经济特区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第九条规定的职责。执法技术辅助主要工作是协助公安机关执法岗位人民警察开展现场勘查、检验鉴定等执法技术工作。
此次招聘的一般勤务类辅警主要从事交通安全督导、治安巡逻、监所管理、禁毒管控、机训特保、警犬训导、特种驾驶等岗位工作。交通安全督导主要工作是协助人民警察开展路面执勤,疏导交通,采集违法信息,救助受伤人员等勤务工作。治安巡逻主要工作是协助人民警察开展路面执勤工作,预防、制止违法犯罪活动;接受、处理群众求助;治安巡逻;安全检查;安全宣传等勤务工作。监所管理主要工作是协助人民警察开展一些特定场所的管理勤务工作。禁毒管控主要工作是协助从事禁毒预防宣传教育、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等禁毒社会化工作。机训特保主要工作是协助人民警察开展日常路面巡逻和群体性事件处置、大型活动安保等机动性勤务工作。警犬训导主要工作是协助人民警察开展警犬训导并开展相关勤务工作。特种驾驶主要工作是协助人民警察开展警用特种车辆、警用船艇、警用航空器驾驶工作。
(七)此次招聘特种驾驶的职位有何要求?
职位表中部分职位“其他条件要求”栏注明:“应聘人员须持有A1机动车驾驶证”,是指应聘人员须在报名首日(2020年10月26日)以前取得由公安交通管理主管机关颁发的机动车A1驾驶证。
(八)此次招聘警犬训导的部分职位有何要求?
职位表中部分职位“其他条件要求”栏注明:“应聘人员须为2016年4月22日之前入职深圳市公安局,至今仍在深圳市公安局警务辅助岗位工作的临聘人员,需持有公安部警犬基地或广东省公安厅警犬基地授予的警犬技能培训证书”,是指应聘人员须于2016年4月22日之前入职深圳市公安局,至今仍在深圳市公安局警务辅助岗位工作的临聘人员,且在报名首日(2020年10月26日)以前取得由公安部警犬基地或广东省公安厅警犬基地授予的警犬技能培训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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