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深圳个税扣缴义务人如何纳税?

导语2021年起,纳税人累计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月份,暂不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在其累计收入超过6万元的当月及年内后续月份,再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人可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官网申报,也可通过纸质申报。

  2021年深圳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操作方法

  方法一:采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客户端和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扣缴功能申报的

  扣缴义务人在计算并预扣本年度1月份个人所得税时,系统会根据上一年度扣缴申报情况,自动汇总并提示可能符合条件的员工名单,扣缴义务人根据实际情况核对、确认后,即可按最新《公告》规定的方法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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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法二:采用纸质申报的,扣缴义务人则需根据上一年度扣缴申报情况

  判断符合《公告》规定的纳税人,再按公告执行,并需从当年1月份税款扣缴申报起,在《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相应纳税人的备注栏填写“上年各月均有申报且全年收入不超过6万元”。

  申报入口: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点此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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