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学位申请2021年志愿填报规则优化(公办+民办)

导语根据龙岗区教育局公布消息,2021年学位申请志愿填报规则有调整,公办学校新增了大学区,具体详见正文。

  龙岗区学位申请2021年志愿填报规则优化

  申请龙岗区义务教育阶段学位可以填报四个志愿的规定不变,仅对申请学位时的志愿填报规则进行适当优化:

  ①公办志愿填报规则:

  落实“就近入学”要求,按照教育部提倡的多校划片指导原则,在全区范围内试点推行大学区制,在保持各公办学校现有招生范围不变的前提下,分别设立坪地街道、宝龙街道、龙岗街道、龙城街道、横岗街道、园山街道、平湖街道、南湾街道、布吉-吉华街道、坂田街道等大学区

  申请人的第一个公办志愿须选择居住材料所对应学区的学校,其他公办志愿则从本大学区内的其他公办学校中选择填报。

  ②民办志愿填报规则:

  落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主要面向学校所在县(市、区)招生”的要求,申请人在填写民办志愿时,可选择龙岗区范围内的民办学校进行填报。

  延伸阅读:

  龙岗区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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