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2021年小一初一招生政策拟调整 严查未实际居住

导语注意啦,2021年龙岗区小一初招生政策要调整啦,目前龙岗区教育局已经公布了优化方案,正进行公示中,具体详见正文。

  龙岗区2021年小一初一招生政策拟调整

  为落实“阳光招生”政策要求,进一步规范龙岗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招生工作,龙岗区教育局对部分招生政策细节进行了适度优化,现面向社会公示并征集意见。

  意见征集时间:2021年2月24日至3月2日

  公示期间意见征集邮箱:lgjyjjjk@lg.gov.cn

  一、志愿填报规则的优化。

  申请龙岗区义务教育阶段学位可以填报四个志愿的规定不变,仅对申请学位时的志愿填报规则进行适当优化:

  ①公办志愿填报规则:

  落实“就近入学”要求,按照教育部提倡的多校划片指导原则,在全区范围内试点推行大学区制,在保持各公办学校现有招生范围不变的前提下,分别设立坪地街道、宝龙街道、龙岗街道、龙城街道、横岗街道、园山街道、平湖街道、南湾街道、布吉-吉华街道、坂田街道等大学区。

  申请人的第一个公办志愿须选择居住材料所对应学区的学校,其他公办志愿则从本大学区内的其他公办学校中选择填报。

  ②民办志愿填报规则:

  落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主要面向学校所在县(市、区)招生”的要求,申请人在填写民办志愿时,可选择龙岗区范围内的民办学校进行填报。

  二、强化实际居住核查。

  有效的居住材料是教育部门实施就近入学、安排学位的重要依据。学位申请人父母或监护人对其所提供居住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法律责任。

  2021年,对于以租房申请学位的,居住信息除送“市政府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平台”系统自动比对外,教育部门还将强化实际居住情况核查力度。

  若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准确,将会导致审核不合格、没有验核积分等后果。

  备注:龙岗区将继续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积分入学制度,若市政府、市教育局出台有关新文件、新政策、新要求,按照新规定执行。

  延伸阅读:

  龙岗区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指南

  2020年龙岗区义务教育阶段初中一年级学位申请指南

  龙岗区2021年积分入学制度优化及新改扩建学校学区划分方案的公示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本地宝深圳升学】,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龙岗】可获学位申请政策、报名入口、学区范围、学位锁定、积分自测及分数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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