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深圳大鹏新区森林防火禁火令规定

导语自2020年11月2日起至2021年5月9日为禁火,大鹏新区所有林地及距离林地边缘50米范围内的森林防火区为禁火区域。

  禁火令

  为切实加强野外火源管理,有效预防和遏制森林火灾发生,切实保护大鹏新区森林资源生态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发布深圳市大鹏新区管理委员会森林防火禁火令:

  禁火令规定,自2020年11月2日起至2021年5月9日为禁火,大鹏新区所有林地及距离林地边缘50米范围内的森林防火区为禁火区域。

  禁火规定

  根据《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规定,在森林高火险期和森林高火险区域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凡进入森林高火险区域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禁止下列行为:

  (一)上坟烧纸、烧香点烛等;

  (二)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等;

  (三)携带易燃易爆物品;

  (四)吸烟、野炊、烧烤、烤火取暖;

  (五)烧黄蜂、熏蛇鼠、烧山狩猎;

  (六)炼山、烧杂、烧灰积肥、烧荒烧炭或者烧田基草、甘蔗叶、稻草、果园草等;

  (七)其他容易引起森林火灾的用火行为。

  进入森林防火区的车辆和人员,应当自觉接受森林防火安全检查,对携带的火种、易燃易爆物品及其他可能引起森林火灾的物品,实行集中保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阻碍。凡阻挠、妨碍检查工作的,公安部门将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情、防火隐患、违规野外用火,应立即向大鹏新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或辖区办事处报告。

  深圳市森林火灾报警电话:12119

  大鹏新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值班及隐患举报电话:0755-28333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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