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港澳台籍学生申请民办学位补贴材料及审核条件
导语香港、澳门、台湾籍学生符合条件的也能申请龙岗区民办学位补贴,今天黑喵就给大家介绍下所需要的材料以及审核条件,具体详见正文。
根据龙岗区教育局通知,在民办学校就读的港澳台籍学生也能申请民办学位补贴。
香港、澳门户籍学生有以下两种情况:(符合其一即可)
①学生本人持有深圳市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港澳居民居住证》的,可直接申请享受学位补贴。此类学生由各学校人工审核居住证原件,留存复印件备查,并将居住证正反两面拍照后传给社管科李老师;
②学生本人无深圳市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港澳居民居住证》的,学生监护人(至少一方)需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并提交深圳公证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公证书。监护人资格比对结果通过后,由各学校人工审核公证书原件,留存复印件备查,并将学生、监护人的相关证件及亲属关系公证书正反面拍照后传给社管科李老师。
注意事项:监护人的《港澳居民居住证》不可以替代《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台湾户籍学生:
学生本人持有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由各学校人工审核通行证原件,留存复印件备查,并将证件正反两面拍照后传给社管科李老师。
延伸阅读: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本地宝深圳升学】,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补贴】可获深圳民办学位补贴申请入口、结果查询、撤销申请重新修改、政策原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