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东幼儿园招生通知发布 禁止测试、设置学前班
导语目前幼儿园招生也是越来越规范,教育部门也会发布招生通知明确要求。日前,广东省发布了2021年幼儿园招生通知,明确了招生原则、程序等,具体详见正文。
临近升学季,大家都很关注幼儿园报名。
2021年4月25日,广东省教育厅正式发布了广东2021年幼儿园招生通知,明确了幼儿园招生相关要求,禁止考试或测查,禁止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等费用……
下面,黑喵先给大家划一下重点。
四大招生原则
1、适龄优先
幼儿园适龄幼儿一般为3周岁至6周岁,幼儿园应当优先满足适龄幼儿的入园需求。
2、免试入园
幼儿园招生实行免试入园,除健康检查外,不得对幼儿和家长进行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查。
3、公平公正
坚持依法依规按程序招生,完善招生制度,做好信息公示,保障招生工作公开、平稳、规范进行。
4、分级管理
依据幼儿园管理地方负责、分级管理的原则,由各县(市、区)组织开展本辖区幼儿园招生工作。
不得设学前班、实行集中招生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政策宣传引导,组织各类幼儿园按照国家、省和地方有关政策要求开展招生工作。
幼儿园应当按照教育行政部门核准的招生范围、规模和班额,合理编制招生计划。
幼儿园不得设置提前教授小学课程内容的学前班。
严格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完善招生工作方案,落实好报名、资格审核、注册、入园等各环节的管理和服务,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安全、平稳、规范。
集中招生结束后,如有富余学位,可随时补招。
招生简章要在教育局备案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本地区已取得办园资格的幼儿园名单向社会公布,在招生期间设立咨询投诉电话。
幼儿园的招生简章(广告)内容应实事求是,应当包含办园性质、地址、办学许可证编号、办学基本条件、计划招生人数、收费项目及标准、资助办法、招生服务指引、咨询电话等内容,明确招生时间、地点、方式、流程。
招生简章(广告)应当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备案,不得做误导群众的宣传和虚假承诺。
要及时通过幼儿园网站、幼儿园公示栏等多种途径公告招生信息,充分保障幼儿家长的知情权,并提供必要的咨询服务。
禁止收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等费用
幼儿园要按照便民、高效的原则进一步简化招生入学办理手续和证明事项,优化招生工作流程,及时解决招生中出现的问题,维系良好的招生报名秩序。
要切实落实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灵活采取网上报名、非接触式提交材料(通过提交扫描件、邮寄、幼儿园门口投递资料等方式提交材料)、电话核验或分散验证等形式组织报名,避免因招生工作导致人员聚集。
不得对幼儿进行入园前的考试或测查。
要遵守国家和省幼儿园收费的相关规定,不得在规定范围外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标准,不得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等费用。
幼儿园要于招生报名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将录取结果告知幼儿家长,没有录取的幼儿家长应当及时告知。
幼儿入?前,应当按照卫生部门制定的卫生保健制度进行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
港澳台幼儿招生指引
持有香港、澳门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居民或其随迁子女来广东省接受学前教育的,按照“欢迎就读、一视同仁、就近入学”原则,平等享受当地随迁子女入园相关政策和学前教育公共服务。
支持各地设立港澳子弟幼儿园(或港澳儿童班),积极创设条件提供寄宿服务。
对台胞子女在幼儿园就读实行“欢迎就读、一视同仁、就近入学、适当照顾”的政策,按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入园。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及时通过发布招生指引(指南)的方式向港澳台幼儿家长发布招生指引信息,做好招生工作咨询答疑,指导家长有序报名。
各地要着力满足包括港澳台幼儿在内的常住适龄儿童就近入园需求。
严肃处理违法违规的招生行为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完善招生监督和问责机制。
要及时对幼儿园招生过程中出现的虚假宣传、违规收费、管理混乱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将招生工作情况与幼儿园日常管理、年度办学检查、评优评先等工作相结合,引导各类幼儿园做好招生工作。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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