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鹏新区2023-2024学年义务教育阶段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指南
导语小一招生安排出来了,大鹏新区2023年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指南正式公布,家长们赶紧看看,千万别错过。
大鹏新区2023-2024学年义务教育阶段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指南
一、招生对象
新区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符合义务教育法规定“年满六周岁”(今年申请小学一年级学位的适龄儿童为2017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一)深圳市户籍儿童;
(二)享受市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三)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的非深户籍儿童;
(四)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儿童。
二、学位申请方法
(一)按地段申请学位。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地段招生,学生按地段申请学位。申请学位可填报三个志愿,填报第一志愿必须提供该学校招生地段内合法有效的住房证明材料或居住信息,不按学位申请第一志愿学校的取消录取资格,后果由家长自行负责;第二和第三志愿由家长自由选择填报,可选择全区范围内的公办学校,也可选择民办学校。
(二)网上预报名。家长登录大鹏新区政府在线,点击“政务服务——教育——小一报名——公办学校小一报名系统”,凭适龄儿童的身份证号进入,填写适龄儿童申请学位有关信息,填报选择入读学校的志愿。
(三)拍照上传证件材料。按要求如实填报完整的学位申请信息,并将申请材料拍照上传至报名系统(照片必须保证端正清晰,否则将影响审核),家长对申请人材料的真实性负全责。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不予受理学位申请:
1.申请材料不齐或虚假的;
2.非大鹏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小学新生招生对象;
3.家长上传的证件内容和填报的信息不一致的;
4.申请学位的住房材料地址不符合第一志愿学校要求的;
5.其他未按规定填报志愿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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