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保护法6月1日正式施行
导语2021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订草案正式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2021年6月1日正式施行。
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提出的“六大保护”中,家庭保护仍然处于首位,其中明确规定了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履行的十项监护职责,如为未成年人提供生活、健康、安全等方面的保障,关注其生理、心理状况和情感需求等;
也规定了十一项禁止行为,如放任、教唆或者利用未成年人实施犯罪;放任、唆使未成年人吸烟(含电子烟)、饮酒、赌博、流浪乞讨或者欺凌他人;违法处分或侵吞未成年人的财产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2021年6月1日正式施行。
新修订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明确,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教唆、胁迫、引诱未成年人实施不良行为或者严重不良行为,以及为未成年人实施上述行为提供条件;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的预防犯罪教育负有直接责任;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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