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区明安幼儿园2021年秋季学期招生简章
导语明安幼儿园是光明区区属公办幼儿园,小区配套园,位于光明区光明街道。目前,幼儿园正进行2021年秋季招生,小中大班都有学位,具体招生安排详见正文。
光明区明安幼儿园2021秋季学期招生简章
一、基本情况
深圳市光明区明安幼儿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40300MB2D4712XR),位于深圳市光明区华夏路与碧园路交汇处的明安花园内,是光明区小区配套幼儿园,核定18个班,占地面积5419.43㎡,建筑面积4831.29㎡。
园内设施设备先进、齐全,设有音体活动室、综合活动室、美术活动室、儿童阅览室等功能室,以及充满童趣的塑胶操场、玩沙池、戏水池、森林木屋、空中栈道等大型户外体育设施;每班配有热水器、空调、电视机、洗衣机、冰箱等电器设备。
收费项目包括保教费及伙食费,保教费为840元/生·月,伙食费为400元/生·月。
招生咨询电话为0755-23199257。
二、招生对象
小班招生对象为:2018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幼儿,共180名。
中班招生对象为:2016年9月1日后(含9月1日)—2017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幼儿,共16名。
大班招生对象为:2015年9月1日后(含9月1日)—2016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幼儿,共50名。
三、招生范围
光明区光明街道光明社区(明安花园)的适龄幼儿。
四、招生程序
小班新生招生程序具体如下:
1.招生时间
2021年6月7日-7月23日
2.招生程序
(1)申请学位
6月7日上午9:00—6月13日下午5:30为新生(小班)学位申请系统开放时间,家长须在规定时间范围内登陆光明区政府在线-政务服务-重点服务-学位申请,点击幼儿园学位申请,填写申请资料信息,家长应确保其填写信息的准确性,同时须将完整的入学申请材料进行拍照(保证清晰),通过电脑(或手机)在规定时间内上传至招生系统,系统将自动计算适龄幼儿的初步积分。
(特别提醒每名幼儿园只可申请填报一所幼儿园,请各位家长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权衡选择)。
(2)材料核验
6月14日-7月10日,幼儿园及各职能部门进行材料核验。
①材料初审
6月14日—6月18日,我园将在招生系统中进行初审,查看申请材料是否齐全、证件填写信息是否与系统相符(家长不用到幼儿园),材料齐全则予以初审通过,材料不齐或不符合申请条件,将在系统中否决并会注明原因供家长查阅。
②材料审核
6月19日—7月8日,各职能部门将通过电子比对方式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区教育局对各园材料进行抽检与复核,并将审核情况在招生系统内进行反馈。家长可自行登录系统查看审核情况。
③材料复核
7月9日—7月10日,家长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确定所提供证件真实有效后,带相关证件原件到我园申请复核(根据疫情防控要求须先电话预约登记)。除填写错误、审核失误外,其他情形(包括因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导致审核不合格的)不接受信息更改或材料补交。
7月10日17:30后停止受理复核申请。审(复)核完成后生成最终积分。
(3)公布结果
①第一次结果公布
7月12日下午5:00,我园将按《光明区幼儿园学位类型、积分办法及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录取结果将在我园公示栏公布,同时也会以短信、电话等方式告知家长是否录取。未被录取的幼儿,家长有疑问的可以来电问询,我园将予以解释说明。
②第二次学位申请
7月13日-7月23日,第一次录取完成后,?被录取且初审通过的适龄幼儿家长可以参加第二次学位申请,教育局会在“光明区政府在线”及时公布空余学位情况并适时开放系统,请家长关注。具体时间安排如下:学位申请系统开放时间为7月13日—7月16日;材料审核时间为7月17日—7月21日;结果公布时间为7月23日下午5:00。
(4)健康检查
新生入园前,幼儿父母(或监护人)须带幼儿到深圳市光明区妇幼保健院进行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
(5)登记入园
新生入园时,父母(或监护人)须填写《深圳市幼儿园在园儿童基本信息采集表》,并按卫生保健部门的要求建立新生健康档案。
插班生招生程序具体如下:
1.招生时间:2021年7月13日-7月31日
2.招生程序
(1)学位申请
7月13日上午9:00至7月16日下午5:30,为插班生(中、大班)学位申请系统开放时间,家长须登陆光明区政府在线(http://www.szgm.gov.cn/)-政务服务-重点服务-学位申请,点击幼儿园学位申请,填写申请资料信息。家长应确保其填写信息的准确性,同时须将完整的入学申请材料进行拍照(保证清晰完整),通过电脑(或手机)在规定时间内上传至招生系统,系统将自动计算适龄幼儿的初步积分。
(2)材料初审
7月17日—7月21日,我园将在招生系统中进行初审,查看申请材料是否齐全、证件填写信息是否与系统相符(家长不用到幼儿园),材料齐全则予以初审通过,材料不齐或不符合申请条件,则在系统中否决,并会注明原因供家长查阅。
(3)材料审核
7月22日—7月29日,各职能部门通过电子比对等方式对入学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区教育局在系统中进行抽检与复核,生成最终积分。期间,家长可自行登录插班生系统查看情况反馈。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持申请材料原件向我园申请复核(根据疫情防控要求须先电话预约登记)。除审核失误外,其他情形(包括因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导致审核不合格的)不接受信息更改或材料补交。
(4)结果公布
7月31日下午5:00,我园将按《光明区幼儿园学位类型、积分办法及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并在本园公示栏公布录取结果,同时也会以短信、电话等方式告知家长是否录取。
四、所需材料
(一)幼儿本人居民身份证(未取得身份证的可用户口本、通行证或护照等代替)、出生证明和预防接种证明;
(二)幼儿所在家庭户口簿,其父母(或监护人,下同)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三)报读公办幼儿园的,父母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
(四)提供用于学位申请的家长住址须实际居住,家长需做好居住信息登记。
(五)享受教育优待优惠政策人员子女报名时须持有相关政策证明材料。
五、重要提醒
(一)本园不提供校车接送服务,请家长合理选择。
(二)家长要对学位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学位申请资格并记录在案,涉嫌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被录取幼儿须体检合格后方可正式入园。
(四)我园将安排专门人员负责招生工作,向家长提供咨询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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