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区兴华幼儿园勤诚达分园2021年秋季学期招生简章

导语勤诚达幼儿园是兴华幼儿园的一所分园,位于宝安区新安街道,属于广东省一级、小区配套园。目前,幼儿园正进行2021年秋季招生,只招小班,具体招生方案详见正文。

  根据《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秋季学期全市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秋季学期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深圳市宝安区兴华幼儿园勤诚达分园2021年秋季学期招生工作安排如下:

  一、园所基本情况

  深圳市宝安区兴华幼儿园隶属于宝安区教育局直接管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40306455745025P,现有一园五址,其中勤诚达分园位于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勤诚达小区,办园规模为12个教学班。

  二、招生对象

  2017年9月1日(含9月1日)后—2018年8月31日(含31日)前出生的小班适龄幼儿,共120名;不招收中大班插班生。

  三、招生范围

  宝安区新安街道勤诚达小区的适龄儿童。

  四、学位类型

  第一类:宝安户籍、本小区自购房

  第二类:深圳其他区户籍、本小区自购房

  第三类:非深户籍、本小区自购房

  五、学位申请材料

  1.儿童出生证,儿童本人及其父母的户口本和身份证(未取得身份证儿童可用户口簿、港澳通行证或护照等代替)、预防接种证明;

  2.非深户家长还须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

  3.提供的家庭住所证明需在所申报幼儿园招生范围内,并出具以下材料:

  自购房:

  (1)宝安区国土局出具的真实有效的监护人房产证;

  (2)已购房但原件在银行抵押的,提供加盖银行公章的房产证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复印件、住房贷款合同原件或提交国土局打印的不动产证明原件;

  (3)已购房但未办理房产证的,提供国土部门统一样本的购房合同原件,或在住房建设部门登记备案的本社区(或小区)政策性住房的《购房合同》。

  产权登记人须是幼儿直系亲属(父亲、母亲、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之一,且所占份额需≥51%。如产权登记人是幼儿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之一,需提供幼儿父母无房产证明,并提供该幼儿与祖辈在同一户口本上或通过公安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幼儿父母结婚证、儿童出生证等相关材料。

  开具无房产证明全市有12个打印点,其中2个在宝安,分别是:宝安区九区广场大厦(宝民一路)7楼;宝安区西乡流塘路288号(宝安日报对面)。免费咨询电话:96508888。打印家庭无房证明,需提供夫妻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未成年子女身份证。

  4.对享受优惠政策的烈士、现役军人、消防救援、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的适龄子女实行教育优待政策,报名时需持有相关政策证明材料。

  5.享受优惠政策的高层次人才适龄子女入园按执行《关于印发<深圳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暂行办法>和<深圳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业务指南>的通知》(深组通﹝2013﹞105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提供相应材料。

  六、录取原则

  1.按就近入学原则,按照学位类型依次录取,录满截止;

  2.按类别优先的原则,同一类型中,以购房时间先后排序。

  七、招生程序

  (一)发布招生指引

  时间:5月26日,查看方式:幼儿园网站/宣传栏

  (二)网上报名

  1.申报时间: 5月27日上午8:00-6月18日下午17:00

  2.网上申报:幼儿园网址:http://cn.baoan.edu.cn/xhyey(报名已截止,入口关闭)

  3.申请步骤:符合招生条件的家长按上面的网址登录幼儿园网站——点击“2021年秋季招生报名入口”——阅读“报名须知”按要求逐项填写资料——点击“提交”。

  (三)幼儿园网上初审

  时间: 6月19日-6月21日

  (四)上网查看审核结果

  1.查看时间: 6月22日-6月24日

  2.家长登录所报名的幼儿园网站——点击点击“2021年秋季招生报名入口”——查看初审结果。通过网上初审的家长请打印申报表。

  (五)材料复核

  1.时间: 6月26日上午

  2.地点:兴华幼儿园勤诚达分园

  3.已通过初审的家长,按申请表上规定的时间,携带打印的申请表和学位申请材料原件到幼儿园现场审核,资料不齐的不接受审核,过期不来的视作自动放弃。

  (六)家长查询录取结果

   1.时间:7月9日(网站和幼儿园布告栏同时公布)

   2.查询方式:可登录幼儿园网站——点击“2021年秋季招生查询入口”——查看录取结果或到幼儿园门口宣传栏橱窗查看。

  (七)新生注册

   1.时间: 7月11日上午

   2.地点:兴华幼儿园勤诚达分园二楼音乐室

  (已被录取的孩子逾期不来注册的,视作自动放弃学位处理)

  八、收费标准

  按省一级幼儿园收费标准收取:每人每月保教费1008元、伙食费300元,每学期按5个月一次性托收。

  九、温馨提示

  1.报名和报名材料核验先后顺序与录取结果无关。

  2.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对报名信息和验证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存在验证信息与报名信息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的,将视为无效报名,录取后也将取消学位。

  3.被录取儿童须体检合格后方可正式入园。

  十、招生咨询及投诉电话

  23356684-332(张主任)

  23356684-316(段老师)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本地宝深圳升学】,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12】可获宝安区幼儿园招生政策、各园所招生简章、在园儿童成长补贴申请及查询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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