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区机关第二幼儿园2021年秋季招生简章(园本部)

导语宝安区机关第二幼儿园是一所公办小区配套园,属于广东省一级幼儿园。目前,机关二幼正进行2021年秋季招生,仅招小班,具体招生方案详见正文。

  根据《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秋季学期全市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本园2021年秋季学期招生工作安排如下:

  一、幼儿园基本情况

  深圳市宝安区机关第二幼儿园是隶属于宝安区教育局的广东省一级幼儿园。幼儿园法人登记证号为12440306G34792006P。现有一园四址,均为小区配套幼儿园,收费标准为保教费1008元/月,伙食费300元/月,每学期按5个月一次性由中国银行托收。

  机关二幼园本部位于宝安区新安街道宝安新村小区,办园规模为11个教学班。

  二、招生对象

  年满3周岁,2017年9月1日(含9月1日)—2018年8月31日(含31日)出生的小班幼儿100名。

  三、招生范围

  宝安区 宝安新村 小区及 布心 社区 、周边小区的适龄儿童。

  四、学位类型

  第一类:宝安户籍、本小区自购房

  第二类:深圳其他区户籍、本小区自购房

  第三类:非深户籍、本小区自购房

  第四类:宝安户籍、本小区公租房、无房租房

  第五类:宝安户籍、本社区自购房

  第六类:宝安户籍、周边小区自购房

  第七类:深圳其他区户籍、本社区自购房

  第八类:非深户籍、本社区自购房

  五、招生程序

  (一)发布招生指引

  查看方式:幼儿园网站/宣传栏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5月27日上午8:00—6月18日下午17:00

  2.报名网址:http://cn.baoan.edu.cn/jgey(报名已截止,入口关闭)

  3.报名步骤:登录幼儿园网站——点击2021年招生申报及查询——选择宝安新村总园——阅读“报名须知”按要求逐项填写资料——点击“提交”。

  (三)网上初审

  1.时间:6月22日-6月24日

  2.按学位1:1.5的数量通过初审人数

  (四)查看初审结果

  1.查看时间:6月25日

  2.登录幼儿园网站——点击2021年招生申报及查询——填写信息——查看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家长请打印申报表。

  (五)材料核验

  时间:6月26日

  地点:机关二幼宝安新村总园

  已通过初审的家长,按申请表上规定的时间,携带打印的申请表和学位申请材料原件(查验原件,留存电子扫描件/复印件)到幼儿园现场审核,资料不齐的不接受审核,逾期未验的视作自动放弃。

  需核验的报名材料如下:

  1.幼儿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户口簿、港澳通行证、护照等)、出生证明和预防接种证明;

  2.幼儿所在家庭户口簿,其父母(或监护人,下同)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

  3.幼儿所在家庭住址应在所申报幼儿园招生范围内,并持有家庭住所相关材料(下列材料中的任一项):

  ①由我市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本社区住宅用途的不动产权证书或有效购房合同;祖辈房产权登记人须是幼儿的直系亲属(父亲、母亲、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之一,且所占份额需≥51%,如果产权登记人是幼儿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之一的,并需提供该幼儿与祖辈同一户口本上或公安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提供孩子父母无房产证明。

  无房产证明全市有12个打印点,其中2个在宝安,分别是:宝安区九区广场大厦(宝民一路)7楼;宝安区西乡流塘路288号(宝安日报对面)。免费咨询电话:96508888。打印家庭无房证明,需提供夫妻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未成年子女身份证。

  ②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本社区住宅用途《房屋租赁凭证》及无房产证明。

  ③在住房建设部门登记备案的本社区政策性住房的《购房合同》或《租赁合同》;

  ④本社区其他住房有效证明材料。

  ⑤享受优惠政策的烈士、现役军人、消防救援、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的适龄子女报名时需持有相关政策证明材料。

  ⑥享受优惠政策的高层次人才适龄子女入园执行《关于印发<深圳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暂行办法>和<深圳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业务指南>的通知》(深组通[2013]105 号)等文件相关规定。

  (六)查询录取结果

  1.时间:7月9日(网站和幼儿园布告栏同时公布)

  2.查询方式:登录幼儿园网站——点击2021年招生申报及查询——填写信息——查看录取结果;或到幼儿园门口宣传栏橱窗查看。

  (七)录取方式

  1.幼儿园采用分类排序的方式,按学位类型高低依次录取,录满截止。

  2.按类别优先的原则,同一类型中,以购房和租房合同时间先后排序。租房类按先公租房后无房租房的顺序录取。

  3.原则上居住小区有配套幼儿园的适龄儿童报读本小区配套幼儿园。

  (八)新生注册

   1. 时间:7月11日

  2. 地点:机关二幼宝安新村总园(已被录取的孩子逾期未来注册的,视作自动放弃学位处理)

  六、重要提示

  1.报名和验证先后顺序与录取结果无关。

  2.幼儿父母(或监护人)对报名信息和验证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存在验证信息与报名信息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的,将视为无效报名,录取后也将取消学位。

  3.被录取儿童须体检合格后方可正式入园。

  4.招生咨询电话:23597322、27962137

  咨询时间: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本地宝深圳升学】,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12】可获宝安区幼儿园招生政策、各园所招生简章、在园儿童成长补贴申请及查询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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