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湾口岸入境集中隔离场所有何规定

导语根据广东省防控境外疫情输入工作专班工作部署,自2021年2月23日起,从深圳湾口岸入境的旅客,目的地为惠州、汕尾市的,由其目的地所在市接回本市指定场所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深圳湾口岸入境集中隔离场所有何规定?

  根据广东省防控境外疫情输入工作专班工作部署,自2021年2月23日起,从深圳湾口岸入境的旅客,目的地为惠州、汕尾市的,由其目的地所在市接回本市指定场所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目的地为深圳市、省外和省内市外18个地市的(除惠州市、汕尾市以外),统一安排在深圳市或东莞市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原则上不再安排跨地市转居家隔离。

  在深圳隔离14天后,需要去其他城市,咨询隔离后是否不再受限制?

  当前境外疫情严峻,疫情防控措施实施动态调整,解除集中隔离后请向健康驿站了解具体的疫情防控要求,并做好个人防护,如有特殊要求,请遵从防疫人员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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