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宝安区12-17岁未成年人新冠疫苗接种安排

导语根据《深圳市2021年下半年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实施方案》与《深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校园疫情防控工作专班关于做好12-17岁学生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的紧急通知》的要求,宝安区将于7月30日起正式开展12-17岁适龄无禁忌症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

  一、接种对象

  12-17岁适龄无禁忌症人群(含外籍和港澳台侨学生、跨境学生)。

  二、接种时间

  按照国家和省接种工作统一部署,根据市疫情防控指挥办安排,分阶段组织适龄学段学生疫苗接种工作。

  15-17岁学生(含高一、高二学生,今年毕业的高三学生,且高三不限于大于17岁,下同),7月30、31日完成第一剂次接种;8月21-23日完成全程接种。

  注意:

  7月30日:15-17岁学生团体接种专场!

  由学校组织安排前往接种(今年毕业的初三、高三年级学生,由原所在学校一并统筹组织接种),未赶上集体接种的学生后续可采用个人预约方式预约接种。

  7月31日:

  15-17岁内地籍及港澳台籍个人预约接种专场!(外籍人士暂不可预约)

  15-17岁外地学生、15-17岁在深人员等均可预约,请提前在深圳疾控、深圳卫健委、健康深圳、社康通公众号(港澳台同胞:仅限健康深圳公众号)建档预约附近接种点预约接种。

  现在就可以预约啦:

  外籍人士18岁以下的新冠病毒疫苗个人预约接种工作开展预计在2021年9月份开始进行,具体开放时间以广东省卫健委和疾控的公告为准。

  

  

  12-14岁学生(含于8月21日前满12周岁今年毕业的小学六年级学生,初一、初二学生,今年毕业的初三学生,下同),8月21-23日完成第一剂次接种;9月18日-19日完成全程接种。

  未成年接种新冠疫苗注意事项:

  1、未成年人接种新冠疫苗要求

  团体接种:

  18岁以下人群接种需要携带监护人签名知情同意书及受种人身份证明。

  个人预约:

  18岁以下人群个人预约接种需由监护人陪同,并携带监护人及受种人身份证明。

  未满16岁人群个人预约接种,接种时需向登记医生出示受种者与陪同监护人有效关系证明(如户口本、出生医学证明)。

  2、配合接种点有关信息查验,全程做好戴口罩、一米线等个人防护。

  3、务必如实告知接种医生健康状况和接种禁忌症等信息,以便医生评估是否适合接种(团体接种时,如有特殊健康情况监护人需提前与学校负责人沟通,并提醒接种人务必如实告知医生)。

  4、接种后务必在现场留观30分钟,没有异常方可离开。如有不适,及时告知医生。

  5、离开接种门诊后监护人应密切关注接种者身体状况,如果出现持续不适或不适加剧,要尽快就医,并如实上报学校。

  6、接种完疫苗后不能剧烈运动,不能刺激伤口。

  7、请接种者监护人按学校相关要求如实上报接种者身体状况信息。

  新冠病毒疫苗通常的接种禁忌是什么

  1、对疫苗的活性成分、任何一种非活性成分、生产工艺中使用的物质过敏者(新冠病毒灭活疫苗的辅料主要包括磷酸氢二钠、氯化钠、磷酸二氢钠、氢氧化铝等),或以前接种同类疫苗时出现过敏者。

  2、既往发生过疫苗严重过敏反应者(如急性过敏反应、过敏性休克、过敏性发热、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困难等)。

  3、任何原因(如感冒、局部炎症、肿瘤、风湿免疫性疾病等)引起发热(腋下体温≥37.3℃);结核病活动期者。

  4、急性脑病(脑炎、梗塞、出血等),或有惊厥、精神疾病史或家族史者;癫痫和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病者(如横贯性脊髓炎、格林巴利综合症、脱髓鞘疾病等)未控制的患者,或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患者。

  5、呼吸系统急性感染、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支气管哮喘急性发作或临床未控制、胸膜疾病急性期等患者。

  6、心血管疾病:血压≤90/60mmHg(原因不明),高血压通过生活方式调整和(或)药物治疗、血压仍≥160/100mmHg,严重冠心病,心律失常,心率低于60次/分或大于100次/分,严重心脏瓣膜病变,主动脉夹层,静脉血栓形成,严重心力衰竭,严重心律失常,急性冠脉综合征,急性主动脉综合征等患者。

  7、消化道出血、急性胰腺炎、急性肠梗阻,炎症性肠病活动期,急性肝炎或慢性肝炎活动期等患者。

  8、急性泌尿、生殖系统感染,严重肾病患者(未控制的急慢性肾炎患者,正在使用糖皮质激素、免疫抑制剂或生物制剂的肾脏病患者,急性肾功能不全患者或慢性肾脏病 3 期以上即肾小球滤过率 eGFR<60ml/min 的患者)。

  9、糖尿病急性并发症(酮症酸中毒、高渗状态、乳酸酸中毒)或患有上述急性并发症痊愈未满 2 周的糖尿病患者;空腹血糖>13.9mmol/L 者;甲状腺功能减退,TSH(促甲状腺激素)>10μIU/L,且 T3(总三碘甲状腺原氨酸)、T4(总甲状腺素)低于正常值者;未控制的甲状腺功能亢进或甲亢性突眼患者;痛风急性发作期。

  10、淋巴增殖性疾病未控制,再生障碍性贫血未缓解,ITP(原发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活动期,出凝血疾病未控制等患者。

  11、免疫系统疾病(系统性红斑狼疮、类风湿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干燥综合征等)活动期,先天性或获得性免疫缺陷,明确合并机会性感染或恶性肿瘤未控制的 HIV 感染者,淋巴瘤、白血病或自身免疫性炎症性疾病患者。

  12、恶性肿瘤患者手术前后,正在进行化疗、放疗、免疫治疗等患者;器官移植状态患者。

  13、严重过敏性鼻炎急性期;急慢性湿疹、荨麻疹或过敏性皮炎症状体征明显,或伴有皮肤其它症状发作期。严重药物过敏、化学品、花粉、食物过敏者。

  14、既往新冠肺炎病毒感染者(确诊或无症状)6 个月内。

  15、妊娠期妇女。

  16、临床医师或接种工作人员认为不适合接种者。

  17、其他未尽事宜以疫苗说明书为准。

  注意:

  儿童青少年不一定对自己的遗传病史、过敏史等禁忌症情况十分了解,需要监护人在接种前了解清楚!!!

  其余注意事项

  1、符合接种条件但暑假不在深的学生,原则上要动员其返回深圳参加集中接种,确有困难无法返深接种的,应由学校登记造册,在学生返深后及时按程序补种新冠病毒疫苗。

  2、秋季学期开学时,学校应开展查验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证工作,查看学生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证明(如健康码)。

  3、假期在外地接种新冠疫苗的学生,应及时向学校报告,并在返校时提供相应接种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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