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区2021-2022学年在园儿童补贴申请与发放通知

导语2021-2022学年深圳幼儿园补贴申请即将开始,光明区也是发布了非常详细的补贴申请通知,具体文件全文详见正文。

光明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

在园儿童健康成长补贴申请与发放工作的通知

各幼儿园:

  根据《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在园儿童健康成长补贴申请与发放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做好2021-2022学年在园儿童健康成长补贴(以下简称“补贴”)的申请与发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申请

  (一)时间安排

  2021-2022学年在园儿童健康成长补贴申请受理时间为2021年10月18日至11月5日。

  (二)申请对象

  在光明区依法设立的各类幼儿园就读的3-6岁深圳户籍儿童、符合本市人口管理政策的大陆地区非深户籍和港澳儿童可以申请补贴,台湾籍在园儿童参照深圳户籍儿童处理。

  (三)申请条件

  申请补贴的在园儿童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深圳户籍在园儿童需持有本市户籍证明,台湾籍儿童参照深圳户籍儿童。

  2.大陆地区非深户籍、港、澳籍在园儿童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为深圳户籍;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持有本市公安部门核发的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市居住证。

  (四)申请方式

  在园儿童家长须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 (https://www.gdzwfw.gov.cn/)”,按以下流程申请:在页面顶 端点击“切换”按钮,选择“深圳市→行政区(光明区)→教育局(光明区教育局)→行政给付→深圳市在园儿童健康成长补贴”,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后,提交补贴申请。申请补贴前,儿童需进行实名注册。

  二、信息核验

  本市户籍(含台湾籍)在园儿童核验儿童身份证(或户口本)电子信息;非本市户籍在园儿童(含港澳籍在园儿童)核验家长提交的本市户籍身份证(或户口本)电子信息或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电子信息。

  三、经费发放与使用

  1.补贴经费每学年拨付一次,在春季学期(第二学期)向幼儿园拨付。

  2.幼儿园收到补贴经费后,按规定分类使用:

  一是退还或抵扣符合申领条件在园儿童的部分保教费,标准为每生每年1300元(每学期650元);

  二是退还符合补贴申领条件的在园儿童家长已垫付的儿童体检费,退费标准执行《深圳市教育局 深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学前儿童健康检查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小班185元/人·年,中、大班125元/人·年);

  三是剩余经费用于购买儿童读物或玩教具(大型玩教具除外),开展全园教育教学活动。按规定幼儿园留用的经费:需用于购买儿童读物和玩教具供全园儿童使用。

  四、时间安排

  受理时间:2021年10月18日9:00至11月5日18:00。

  补贴发放时间:2022年春季学期(5月31日前)。

  五、其他要求

  1.各幼儿园需由园长统筹并安排信息管理员负责此项工作,熟读相关通知。

  2.各幼儿园要认真总结上一学年度的经验,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水平,做好补贴申请与发放工作应急预案,妥善解决申报中遇到的问题。召开家长会宣传和解读政策,积极动员、组织和协助在园儿童家长及时、完整、准确在在网上填报信息,并适时提醒家长查看核验结果及提交补充材料。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长耐心做好解释工作。

  3.各幼儿园需妥善处理转园、退园儿童应获得的补贴。幼儿园收到补贴经费后,应及时发放,不得以转学、休学、在园时间不足等名义拒发或少发,要严格按规定使用留用部分的补贴经费。

  4.各幼儿园根据各年龄段幼儿园特点和本园实际,编制儿童读物、玩教具购置方案及预算,购买合法出版物和玩教具,合理使用,规范管理(上交收款收据的同时需上交儿童读物、玩教具购置经费预算,经费预算需与剩余金额相吻合,新学年开学后两月内将实际购买合同、清单、转账凭证、相关图片信息报学前教育科,幼儿园需留档备查)。

  5.家长有权自愿选择银行用于接收幼儿园发放的健康成长补贴,各园不得强制家长提供某一指定银行账户,如被投诉将在日常管理积分中进行扣3分的处理。

  6.各幼儿园要按要求依法依规使用补贴经费,对违规使用经费的幼儿园和相关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

  1.深圳市光明区2021-2022学年在园儿童健康成长补贴操作指引

  2.2021-2022学年在园儿童健康成长补贴申请工作问答

  光明区教育局

  2021年10月12日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本地宝深圳升学】,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20】可获光明区在园儿童成长补贴申请入口、幼儿园招生政策、报名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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