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专属医疗险续保常见疑问解答
导语深圳专属医疗险包括“专属团体医疗险”和“专属重大疾病保险”两类产品。“专属团体医疗险”属于医疗费用报销类产品,投保方案分为1年期、6年期;“专属重大疾病保险”属于重大疾病类产品,投保方案分为1年期、5年期、10年期。已参加深圳市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可根据自身情况自愿投保。
续保保单的生效日期是从续保日起还是衔接上年保单?
续保保单生效日期与上一年保单相衔接。
去年买的是专属团体医疗险1年期产品,能否选择6年期续保?
不可以。
专属团体医疗险1年期的续保仅可选择1年期,如选择6年期则需要重新投保。
参保人需要重新填写健康告知并计算等待期,已患健康告知中列明疾病的参保人不能重新投保6年期。
如果今年已经发生理赔,我还能续保吗?
可以。
专属团体医疗险1年期的保证续保期间为3年,在此期间续保,参保人无需进行健康告知,保险公司不会因参保人的身体状况或理赔情况拒绝参保人的续保申请。
去年我买的是1年期的深圳专属团体医疗险,我不续保选择重新投保行吗?
可以。
但参保人需重新进行健康告知并计算等待期,且已患健康告知中列明疾病的参保人无法重新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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