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新修订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规定征求意见中 附反馈方式

导语广东早就对民办普惠园的认定、扶持和管理有规定,不过随着时代变化,广东也正式修订了普惠园规定,目前正进行意见征集,具体详见正文。

  广东新修订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规定

  2021年11月8日,广东省教育厅公布了新修订的普惠园规定,并公开征求意见。

  公众可于2021年11月18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1、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建议发送至jxc@gdedu.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广东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扶持和管理办法(修订稿)》反馈意见”。

  2、通过信函将意见建议邮寄至:广州市东风东路723号广东省教育厅基础教育与信息化处(邮编:510080)。

  为方便联系,反馈意见时请预留联系电话。

  官方公告原文: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广东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扶持和管理办法(修订稿)》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国家和省关于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的工作部署,引导和扶持民办幼儿园面向社会开展公益性、普惠性的学前教育,建立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公益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我厅组织专业力量起草了《广东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扶持和管理办法(修订稿)(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于2021年11月18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建议发送至jxc@gdedu.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广东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扶持和管理办法(修订稿)》反馈意见”。

  二、通过信函将意见建议邮寄至:广州市东风东路723号广东省教育厅基础教育与信息化处(邮编:510080)。

  为方便联系,反馈意见时请预留联系电话。

  附件:广东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扶持和管理办法(修订稿).doc

  广东省教育厅

  2021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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