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深圳龙华区公办幼儿园春季插班招生通知
导语幼儿园春季招生小班招生对象为2018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幼儿,中班和大班插班生年龄下限依次前移一年。幼儿园不得举办任何形式的亲子班。
一、受理时间
2021年12月5日9:00 — 2021年12月9日18:00
二、受理对象及报名所需材料
幼儿园春季招生小班招生对象为2018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幼儿,中班和大班插班生年龄下限依次前移一年。幼儿园不得举办任何形式的亲子班。
入园报名需持有如下材料:
(一)深圳户籍适龄儿童
1.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三方户口簿。
2.适龄儿童居民身份证、出生证和预防接种证明(未取得身份证的可用户口簿、港澳通行证或护照等代替)。
3.住房材料:适龄儿童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的学区内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份额≥51%)、原著居民住房、安居型住房、房屋租赁凭证(信息)、其他类住房(含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小产权房、租房但未办理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集体宿舍等)证明材料之一(以上住房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
4.计划生育信息登记(作为计生加分证明,未登记计生信息不纳入加分项;2016年1月1日国家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此后出生的适龄儿童不再享受独生子女奖励政策,故不参与计生积分)。
(二)非深户籍适龄儿童
1.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三方户口簿及父母至少一方持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2.适龄儿童居民身份证、出生证和预防接种证明(未取得身份证的可用户口簿、港澳通行证或护照等代替)。
3.住房材料:适龄儿童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的学区内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份额≥51%)、安居型住房、房屋租赁凭证(信息)、其他类住房(含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小产权房、租房但未办理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集体宿舍等)证明材料之一(以上住房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
4.社保证明:适龄儿童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持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障卡和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5.计划生育信息登记(作为计生加分证明,未登记计生信息不纳入加分项;2016年1月1日国家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此后出生的适龄儿童不再享受独生子女奖励政策,故不参与计生积分)。
(三)台湾户籍适龄儿童
1.适龄儿童及其父母一方提供由深圳公安部门签发的具有
使用功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适龄儿童出生证明及预防接种证明。
3.住房材料:适龄儿童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的学区内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份额≥51%)、安居型住房、房屋租赁凭证(信息)、其他类住房(含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小产权房、租房但未办理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集体宿舍等)证明材料之一(以上住房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
4.计划生育信息登记(作为计生加分证明,未登记计生信息不纳入加分项;2016年1月1日国家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此后出生的适龄儿童不再享受独生子女奖励政策,故不参与计生积分)。
(四)港澳籍适龄儿童
1.适龄儿童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出生证明及预防接种证明。
2.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深圳户籍:父母户口簿、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父母双方均为非深户籍:提供父母一方由深圳公安部门签发的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父母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
3.住房材料:适龄儿童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的学区内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份额≥51%)、安居型住房、房屋租赁凭证(信息)、其他类住房(含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小产权房、租房但未办理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集体宿舍等)证明材料之一(以上住房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
4.社保证明:适龄儿童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持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障卡和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5.由深圳市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与子女间的亲属关系公证书。
6.计划生育信息登记(作为计生加分证明,未登记计生信息不纳入加分项;2016年1月1日国家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此后出生的适龄儿童不再享受独生子女奖励政策,故不参与计生积分)。
(五)享受国家、广东省和深圳市政策优待人员的适龄子女,须持有相关政策优待材料。
三、受理幼儿园
根据现阶段公办幼儿园学位情况调查,结合各园实际情况,龙华区部分公办幼儿园现有少量学位,名额视幼儿园期末转出幼儿的最终学位情况而定,拟受理春季插班申请的幼儿园名单见《深圳市龙华区公办幼儿园2022年春季插班学位附表》(附件1)。未在名单中的公办幼儿园因学位已饱和,暂无富余学位,不受理此次春季插班申请。
四、学位类型和积分办法
根据《广东省加强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粤教基〔2015〕21 号)及市教育局招生要求,参照龙华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政策,结合适龄儿童在招生地段的户籍和住房情况,龙华区幼儿园划分为六个学位类型,按照积分办法排序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详见附件2《深圳市龙华区幼儿园学位类型和积分办法》)。积分办法(一)适用于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积分办法(二)适用于非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及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有学位富余面向所在社区及周边社区扩招情形。
五、报名时间及学位申请流程
(一)网上报名:2021年12月5日9:00—2021年12月9日18:00
公办幼儿园采用“网上报名、积分入园”的方式进行招生,适龄儿童家长可通过电脑端或手机端报名。只接受网上报名申请,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1.电脑端报名:登录网址https://zsjz.szlhq.gov.cn:8091/visitszlonghxqzsjz进行学位申请,首次登录报名系统,点击红色字体“未报名?点击报名”,进入幼儿园家长端总入口报名。
2.手机端报名:通过手机端扫描二维码(见附件3)或点击以下链接:https://zsjz.szlhq.gov.cn:8091/visitszlonghxqzsjz进行学位申请,首次登录报名系统,点击红色字体“未报名?点击报名”,进入幼儿园家长端总入口报名。
适龄儿童家长根据所居住的小区或社区,按照幼儿园的招生范围报名(具体招生范围详见附件1及各幼儿园微信公众号招生通知)。2021年秋季起,公办幼儿园实行“零接触”审核,申请学位的适龄儿童家长不需要到幼儿园现场初审材料,只需在网上报名时把申请学位所需证件或材料(原件)拍照,并上传至报名系统(要求上传材料必须真实、清晰、完整),幼儿园将在网上进行材料初审。网上填报的所有信息,都将分别送至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审核,请家长确保所有录入(选择)的信息准确无误。
请家长务必在规定时间内上传资料,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或上传材料的视为放弃学位申请。申请人对申请材料的有效性、填报准确性与真实性负全部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公办幼儿园学位资格并记录在案,在学制内不能申请公办幼儿园学位。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二)幼儿园线上初审:2021年12月10日—12日
幼儿园根据家长在系统中填报的信息进行线上初审。
(三)资格审核(系统比对审核和幼儿园复核):2021年12月13日—12月27日
初审合格的适龄儿童,将运用“市政府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平台”数据资源库对入园申请资料进行数据后台比对和审核,后台比对和审核后,由幼儿园对各部门审核结果及核验积分进行复核。
(四)材料复核:2021年12月28日—12月30日
若家长对比对结果有异议,可带齐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报名幼儿园申请复核。复核时间结束后,不再受理信息修改和复核。
(五)教育局审核:2021年12月31日—2022年1月5日
(六)录取情况公布:2022年1月6日
(七)办理注册手续:被录取的适龄儿童家长按幼儿园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前往幼儿园进行注册,未在规定时间内按时完成注册的,视为主动放弃该学位。
六、录取原则
(一)遵循“就近入园”原则。公办幼儿园分“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和“非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两种类型:
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根据《广东省加强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有关规定,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根据本园春季插班招生计划数优先满足本小区居民一至六类适龄儿童就近入园,如有富余学位,面向幼儿园所在社区扩大招生。
非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根据幼儿园春季插班招生计划数,优先满足幼儿园所在社区范围内一至六类适龄儿童,如有富余学位,面向周边社区扩大招生。
(二)遵循“先类型再积分”原则。申请公办幼儿园的适龄儿童,幼儿园遵循“先类型再积分”原则,按照一至六类招生类型及积分的高低依次录取,至幼儿园春季插班招生计划数录满为止。
(三)遵循“同类型同积分抽签”原则。同一学位类型则按照积分从高到低录取,如遇同类型同积分生源人数超出剩余学位数量时,以抽签方式进行差额录取,至幼儿园春插班招生计划数录满为止。
七、计生及内地居民采集表登记办法
(一)幼儿入园计生信息核对业务渠道:
一是网上全流程办理;二是社区工作站综合窗口现场办理。计生信息登记不再开具纸质“计划生育证明”,将利用计划生育信息系统,实施入园儿童家长计划生育信息后台比对。审核期间,计生信息有修改的,必须在复核前,到社区工作站重新予以登记。如复核时间截止后,计生信息有修改的,结果不予采纳。
为避免高峰期办理现场长时间等候,建议家长选择网上全流程办理该业务,手机下载“i深圳”APP,进行新用户注册登录并选择“区级服务”—龙华区—政务服务—个人办事,搜索“入学、入园计生信息核对、录入”事项,进行申办操作。
办理进度将以短信形式通知。如收到“预审通过”和“办结”提示短信,表示该业务办理成功,无需再去现场办理;如收到“预审驳回”提示短信,则请家长按照驳回原因重新备齐申请材料、提交申办或者带齐资料前往社区工作站综合窗口现场办理。
特别提示:独生子女是指2016年1月1日前出生的单独一孩,子女属该情况,但之前未比对、登记过的,请提前做好该信息核对业务相关资料准备。有独生子女光荣证的,在“i深圳”APP上办理计生登记时上传或到社区工作站现场提交即可,无独生子女光荣证的,如属深圳户籍(深户是指父母和孩子三人中至少有一个是深圳户籍)则需到社区现场说明情况并核对、登记,如属深圳市外户籍的,需提交户籍地开具的独生子女三级证明。
(二)《内地居民采集表》、《深圳经济特区居住登记查询单》办理渠道:
《内地居民采集表》:注册“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www.gdzwfw.gov.cn/)或“i深圳”APP账号,登录后搜索“流动人口信息打印”事项,选择居住地所在街道(仅限打印本人),填报个人信息,选择自取或邮寄方式获取办理结果(填写的居住地址必须与网格员上门登记的信息一致)。
非深户籍《深圳经济特区居住登记查询单》:在“深圳公安”微信服务号、深圳市公安局门户网站找到“政务服务-户政业务-居住登记信息服务-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居住登记信息查询”功能;或在i深圳手机APP首页-“居住证业务”找到以上链接,即可查询本人深圳经济特区居住登记信息并下载。
八、温馨提示
(一)家长须按照每所幼儿园公布的招生范围和接受申请学位类型,对照自己的条件申请学位。未按照公布的招生范围来申请学位的,其申请为无效申请。
(二)学位申请材料真实性、有效性责任:家长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全责,提供失效、不符合条件或虚假证件的申请是无效申请,不予以安排学位。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学位申请资格并记录在案,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已安排学位而不按时到园注册者,幼儿园将不保留学位。
(四)非深户父母至少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在深圳居住满一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请家长查询社保缴费状态,确保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两种险种在2021年12月份前都处于正常缴费状态(社保积分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10月31日)。
(五)房产租赁户须提交2021年12月5日前办理好的租赁凭证(信息),且要确保房屋租赁凭证(信息)在正式入园前(2022年2月)处于未过期状态(积分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10月31日)。申请已实行学位锁定公办幼儿园学位的家长,租房但未办理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的,需提供2021年12月5日前与房东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学区房使用授权书(附件4),以及父母(或监护人)一方的《内地居民采集表》。申请未实行学位锁定幼儿园学位的家长,租房但未办理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的,需提供2021年12月5日前与房东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以及父母(或监护人)一方的《内地居民采集表》,不需要提供学区房使用授权书。
(六)学位紧缺的公办幼儿园已实行学位房锁定(期限三年),实行学位锁定的幼儿园名单详见附件1。已实行学位房锁定的幼儿园在3年学制期间,只允许一户住户的孩子申请学位。如同一套住房有多个孩子申请学位,必须是同一父母(法定监护人),招生报名系统不接受同一套住房重复申请学位。请家长在购房或租房之前先确认该房屋学位是否已被使用(所有的住房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
家长可在“龙华教育”公众号—“信息共享”菜单栏—“学前招生房屋查询”子菜单,输入正确的25位数房屋编码查询学位房锁定情况,或者登录深圳市龙华区学前招生房屋申请学位使用情况查询系统查询:
https://zsls.szlhq.gov.cn:8092/visitszlonghxqzsjzxqfcx
(七)申请公办幼儿园学位的适龄儿童,如出现因家长录入信息错漏等原因导致审验结果不合格,家长须按所报幼儿园要求进行信息复核,修改后的信息将再次送相关职能部门核验,材料复核期间,家长可自行登录招生报名系统查询最终复核结果。复核结束后,家长相关修改信息及审核结果不予采纳。
(八)家长在网上填报的信息直接影响材料审验结果和学位安排,请家长务必确保录入信息准确无误。
(九)家长在网上填报的手机号用于接收幼儿园报名相关通知及信息,请务必保证电话畅通。
(十)因春季插班学位较为紧张,仅部分幼儿园有学位,名额视幼儿园学期末转出幼儿后的最终学位情况而定。所有春季插班申请将按照适龄儿童的学位类别、积分从高到低依序排序,至幼儿园春季插班富余学位录满为止。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不予安排学位,家长可咨询民办幼儿园是否有学位富余可供插班。
(十一)此次春季招生的深圳市滨苑幼儿园(龙华分园)、深圳市龙华区清湖小学附属天玑公馆幼儿园、深圳市龙华区福城幼教集团丰盛懿园幼儿园为新建幼儿园,计划春季开园,最终开园时间以工程竣工移交后,环境筹备及空气质量检测合格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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