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幼儿园托班新规定正式出台 入托条件、收费、班额明确了

导语在国家和省教育厅都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招收2至3岁幼儿。深圳自然也是大力支持的,目前已经出台了专门幼儿园托班的政策,具体详见正文。

  家长们注意啦,经过几次公开征求意见,面向3岁以下的孩子的深圳幼儿园托班政策终于出台啦!

  2021年12月28日,深圳市教育局发布《深圳市幼儿园托班开设与管理暂行办法》,对幼儿园设立托班的条件、保育教育范围、收费等做出了规定。

  该办法自2022年1月3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适用范围

  适用于深圳市范围内各级各类幼儿园举办的面向2-3岁婴幼儿实施保育教育活动的全日制、半日制托班。

  入托条件

  婴幼儿入托年龄原则上为24个月及以上。

  进入幼儿园托班前,应当完成适龄的预防接种,经具备相应资格的医疗卫生机构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入托;

  离开托班3个月以上的,返回时应当重新进行健康检查。

  每班不超20人

  每个托班婴幼儿人数不超过20人,每个幼儿园托班班级数不超过该幼儿园核定班级数的15%。

  开设托班条件

  幼儿园能够满足片区3-6岁幼儿入园需求,且具备为2-3岁婴幼儿开展照护服务的班级教室和师资资源的,可以开设托班。

  收费管理

  民办幼儿园托班保教费实行市场调节,由幼儿园根据办学成本、办学质量、社会承受能力、财政补贴等合理,报区教育和物价部门备案。

  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参照深圳市幼儿园收费管理政策执行。

  政策全文

  《深圳市幼儿园托班开设与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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