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区沙井南沙幼儿园2022年春季学期招生简章

导语南沙幼儿园是宝安区沙井街道的一所公立幼儿园,办园等级为深圳市一级。目前,幼儿园正进行2022年春季招生,仅小中大班有空余学位,具体招生方案详见正文。

  一、幼儿园基本情况

  深圳市宝安区沙井南沙幼儿园于2020年2月转型为公办的一所市一级幼儿园,位于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西环路1007号。法人登记证号:12440306MB2D37351G,隶属于宝安区教育局非小区配套的公办幼儿园。

  核定班级数12个,2021-2022学年度第二学期计划招生人数:60人(小班30人、中班20人、大班10人),收费项目及标准:保教费966元/月、伙食费300元/月。

  咨询电话:29875181

  二、招生对象

  小班招生对象为:2019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幼儿,共30名。

  中班招生对象为:2016年9月1日后(含9月1日)—2017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幼儿,共20 名。

  大班招生对象为:2015年9月1日后(含9月1日)—2016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幼儿,共10名。

  三、招生范围

  宝安区沙井街道大王山、和一、沙一及周边社区的适龄幼儿。

  四、招生程序

  (一)报名时间:安排在2021年12月22日-2022年1月18日,可在幼儿园公众号下载报名表格或到幼儿园保安室领取报名表格,填写后交回保安室。

  

  (二)材料核验:安排在1月19日—1月25日进行,采用分批核验,届时请已经报名的幼儿家长留意短信或电话通知,按时携带材料来园接受核验(查验原件,留存电子扫描件/复印件)。需核验的报名材料如下:

  1.持有幼儿本人居民身份证(未取得身份证的可用户口簿、港澳通行证或护照等代替)、出生证明和预防接种证明;

  2.持有幼儿所在家庭户口簿,其父母(或监护人,下同)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报读公办幼儿园的,父母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

  3. 幼儿所在家庭住址应在所申报幼儿园招生范围内,并持有家庭住所相关材料(下列材料中的任一项):

  1).由我市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本社区住宅用途的不动产权证书或有效购房合同;

  2).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本社区住宅用途《房屋租赁凭证》;

  3).在住房建设部门登记备案的本社区政策性住房的《购房合同》或《租赁合同》;

  4).本社区其他住房材料。

  (三)享受国家、广东省和深圳市政策优待人员的适龄子女,需持有相关政策优待材料。

  (三) 录取方式

   1.幼儿园按就近入学原则,按户籍和居住地依次录取,录满截止。

  2.有空余学位的幼儿园,可以向周边社区招生(仅限宝安区范围内)。

  1月26日前将在幼儿园大门宣传栏及公众号公布录取结果,并将通过短信和电话方式通知家长。

  五、重要提示

  (一)报名和报名材料核验先后顺序与录取结果无关。

  (二)幼儿父母(或监护人)对报名信息和核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报名信息与报名材料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视为无效报名,录取后也将取消学位。

  (三)被录取幼儿须体检合格后方可正式入园。

   咨询电话:29875181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本地宝深圳升学】,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12】可获宝安区幼儿园招生政策、各园所招生简章、在园儿童成长补贴申请及查询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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