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区松岗东方第二幼儿园2022年春季学期招生简章
导语东方第二幼儿园是宝安区松岗街道的一所公办园,办园等级为深圳市一级。目前,幼儿园正进行2022年春季招生,仅小班有空余学位,具体详见正文。
一、幼儿园基本情况
深圳市宝安区松岗东方第二幼儿园是公办幼儿园,位于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东方社区东方大道37号,法人登记证号:12440306MB2D390824。
我园2021年春季学期计划招生人数为15人。
我园的办园等级为市一级,按照深圳市全日制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我园的保教费收费标准为966元/人/月;伙食费300元/人/月。按学期收费,每个学期按5个月计算,一次性托收。
咨询电话:0755-23222791。
二、招生对象
小班招生对象为:2018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幼儿,共15名。
三、招生程序
(一)报名时间:1月1日—1月11日,报名方式说明:来我园保安室领取表格填写并准备相关资料。
(二)材料核验:1月12日核验,届时请已经报名的幼儿家长留意电话通知,按时携带材料来园接受核验(查验原件,留存电子扫描件/复印件)。需核验的报名材料如下:
1.持有幼儿本人居民身份证(未取得身份证的可用户口簿、港澳通行证或护照等代替)、出生证明和预防接种证明;
2.持有幼儿所在家庭户口簿,父母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
3. 幼儿所在家庭住址应在所申报幼儿园招生范围内,并持有家庭住所相关材料(下列材料中的任一项):
1).由我市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本社区住宅用途的不动产权证书或有效购房合同;
2).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本社区住宅用途《房屋租赁凭证》;
3).在住房建设部门登记备案的本社区政策性住房的《购房合同》或《租赁合同》;
4).本社区其他住房材料。
4.享受国家、广东省和深圳市政策优待人员的适龄子女,需持有相关政策优待材料。
四、录取方式
本园采取以下录取方式:
1.按本社区优先原则,按学位类型依次录取,录满截止。
2.按类别优先原则,同一类型中,以购房和租房合同时间先后排序,租赁合同以备案时间先后为原则。
3.集中招生结束后,如有空余学位,面向周边社区招生。
1月13日前将在幼儿园门口公示栏公布录取名单,并将以电话方式通知家长。
五、重要提示
(一)报名和报名材料核验先后顺序与录取结果无关。
(二)幼儿父母(或监护人)对报名信息和核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报名信息与报名材料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视为无效报名,录取后也将取消学位。
(三)被录取幼儿须体检合格后方可正式入园。
(咨询电话:0755-23222791 孙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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