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停诊公告(1月12日发布)
导语接上级部门协查通知,根据国家和本市疫情防控要求,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严格落实相关人员及环境筛查,即刻起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福田区笋岗西路3002号)暂停门急诊医疗服务,互联网医院照常运行。
停诊公告
接上级部门协查通知,根据国家和本市疫情防控要求,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严格落实相关人员及环境筛查,即刻起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福田区笋岗西路3002号)暂停门急诊医疗服务,互联网医院照常运行。
拓展——
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入小区、超市、菜市场、酒店等公共场所,拒不配合管理人员的劝导配戴口罩的,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以下简称《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以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可能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第三百三十条,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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