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深圳春节期间对外投资合作外派人员疫情防控工作安排

导语随着春节假期临近,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春节期间疫情防控要求,请各对外投资合作企业(含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企业)和境外合作园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扎实做好外派人员疫情防控工作。

  当前国内外新冠肺炎疫情扩散反复与各类安全风险叠加,境外中资企业(项目)和外派劳务人员面临的安全形势更为严峻复杂,随着春节假期临近,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春节期间疫情防控要求,请各对外投资合作企业(含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企业)和境外合作园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扎实做好外派人员疫情防控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防护,有效降低疫情和安全风险

  各对外投资合作企业要充分认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因地制宜、聚焦重点、统筹兼顾,切实将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以防范风险、保障项目人员生命安全为重点,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出现聚集性疫情。

  二、落实主体责任,做好境外项目疫情防控工作

  各对外投资合作企业要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做好境外人员健康管理,切实掌握员工流动情况和健康状况,立足就地抗疫和自我防护,尽量减少境外人员轮换,加强对外派人员的生活保障和心理疏导。境外企业要制定应急预案,在发现人员出现发热、呼吸道症状时,尽快安排就医,对密切接触人员进行隔离观察。特别要做好重要生产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的管理和防疫工作。

  三、加强沟通协调,健全疫情防控工作机制

  境外企业和机构、项目外派人员应在驻外使(领)馆统一领导下做好疫情防控和业务发展工作,坚持“零报告”制度,不得迟报、漏报、瞒报染疫人员信息。出现疫情症状的,第一时间报告驻外使(领)馆、境内主体公司、市商务局、市政府外办及属地政府,并在驻外使(领)馆、境外当地医疗机构指导下妥善应对处置。应建立完善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健康监测制度和疫情预警制度,坚决防止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严防疫情扩散和输入。

  四、做好统筹安排,加强境外重点疫情国家人员流动管理

  境外企业人员非必要不出行,降低感染发生概率。建议疫情严重国家(地区)境外企业减少春节期间员工回国休假等各类轮换计划,有针对性地做好员工思想工作。企业回国人员应严格按国内“外防输入”有关要求做好相关核酸检测和闭环管理,严防外派人员带疫回国。请各对外投资合作企业务必高度重视,按照“谁派出谁负责”“总包负总责”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专人负责,做好外派人员管理,切实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如有外派人员染疫情况请及时报告我局。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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