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学前教育学区化治理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导语据深圳市教育局的文件,深圳学前教育学区化治理实施方案从2022年2月1日开始执行,官方也进行了政策解读,具体详见正文。
一、《关于推进学前教育学区化治理的实施意见》起草背景和依据是什么?
答:高标准办好学前教育、实现幼有善育是我市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总体要求。截至2021年底,全市公办园在园儿童占比达51.6%,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在园儿童占比达87.5%,圆满完成“5080”攻坚任务目标。我市学前教育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的发展格局已基本形成,内涵优质发展将成为当前和未来学前教育的重点任务,亟待通过创新管理体制机制,推动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全面推进学前教育学区化治理工作,有利于缩小园际差距,实现学前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推进学前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切实提升市民群众对学前教育发展成果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学前教育普惠优质发展的意见》等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我市幼儿园发展实际,起草了《关于推进学前教育学区化治理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二、学区化治理的功能定位是什么?
学区化治理是以促进学前教育管理过程精细化、师资队伍专业化、办园水平优质化为目的,党建、行政、研训、督导四位一体的现代学前教育治理模式。学区由不同类型、不同水平的幼儿园组合而成,多园协同、抱团发展,帮扶提升薄弱园,强化建设优质园,缩小园际差距,实现公办、民办幼儿园优质均衡发展。
不同于义务教育阶段学区划分,学前教育学区不是幼儿园招生范围,不承担招生职责。我市幼儿园招生入学按照省、市相关政策文件执行。
三、如何组建学区?
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地理位置相对就近、合理配置教育资源的原则,将辖区内各类幼儿园组合划分为若干学区。每个学区幼儿园数量原则上不超过16所,各区根据辖区内公办园、普惠性民办园、民办园的比例结构和分布情况合理组合。每个学区选定一所优质公办园担任学区中心园,其他幼儿园统筹安排为学区成员园。学区不设为独立法人机构,学区内各类幼儿园原有行政隶属关系不变,各自独立行使办园自主权。
四、学区的治理结构是怎样的?
学区成立学区治理委员会,为学区议事机构,负责协调处理学区治理事务。学区治理委员会主要负责人由学区中心园园长担任,成员由学区内全体幼儿园园长出任。学区治理委员会下设若干个分支部门,各部门负责人由学区治理委员会在本学区择优遴选。每个学区配备1名专职责任督学、8名兼职责任督学、1名兼职教研员和1名兼职培训师,学区内每所幼儿园应配备1名兼职视导员。
五、学区的运行机制是怎样的?
一是在教育部门层面,各区建立学区化治理联席会议制度,每月召开一次,专题研究学区工作中行政管理、督导检查、教科研及培训等相关事宜,构建党建引领、行政统筹、督导推动、研训跟进的运行机制。二是在学区层面,明确了学区治理委员会以及内设部门的职责,充分发挥学区责任督学的作用,学区责任督学独立行使督导职能,重在发现问题、诊断问题、督促整改。此外,每个学区都要制定管理章程,建立学区例会制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六、学区内如何实现优质资源共享?
一是搭建优质资源共享平台,做好学区管理经验辐射、课程资源共建、优质师资流动、教研科研互通等核心环节,积极探索“教育+互联网”资源共享模式,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动态实时共享。二是通过骨干教师柔性流动、开展联合教研、示范跟岗学习等形式,统筹学区内优秀教师资源,整体提升学区教育质量。
七、学区的考核评价机制是怎样的?
一是完善学区考核评价制度。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对学区进行年度考核和评价,把学区内每所幼儿园的发展进步情况作为对中心园园长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二是建立考核评价激励机制。对考核优秀的学区,积极参与学区建设、办学水平提升明显的幼儿园,由区教育行政?门予以通报表扬。对学区化治理工作中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在年度考核、职称评聘、评先评优等方面予以倾斜。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本地宝深圳升学,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幼儿园】可获深圳幼儿园招生政策、园所名单、优质园、收费标准、补贴申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