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幼儿园学区组建方式
导语幼儿园学区不是招生范围,而是几所幼儿园抱团一起发展、共享资源、共同提高的方式。根据深圳市教育局文件,深圳幼儿园学区由中心园和成员园组成,具体组成方式详见正文。
深圳幼儿园学区组建方式
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地理位置相对就近、合理配置教育资源的原则,将辖区内各类幼儿园组合划分为若干学区。
每个学区幼儿园数量原则上不超过16所,各区根据辖区内公办园、普惠性民办园、民办园的比例结构和分布情况合理组合。
每个学区选定一所优质公办园担任学区中心园,其他幼儿园统筹安排为学区成员园。
市属公办园可以接受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的委托,担任学区中心园。
学区不设为独立法人机构,学区内各类幼儿园原有行政隶属关系不变,各自独立行使办园自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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