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区2022年积分入学办法意见反馈与采纳情况

导语在光明区公布了2022年义务教育积分办法意见稿后,家长们积极反馈意见和提建议,教育局进行了归类和研究,目前已经公布了采纳情况,具体详见正文。

  《光明区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积分入学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与采纳情况

  1、未发放入伙通知书的期房,业主子女只凭《购房合同》,可以申请义务教育学校学位。

  采纳情况:不予采纳

  理由:根据教育部、广东省和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划片招生,生源就近”的规定,申请学位时只有在学校学区内的生源才可申请本校学位,而是否实际居住在本学区内是我们判断生源是否在学区内的主要途径。

  购买了光明区预售房(期房)的业主在房产入伙前还未到所购房产实际居住,如此时以该房产申请学位便不能满足“生源就近”的原则。为此,光明区义务教育学校积分入学办法明确“申请学位的住房需为家庭实际居住,申请人所提供的住房证明材料需同实际居住地一致,没有实际居住的住房材料不能用于学位申请”。该做法符合国家义务教育招生政策。

  2、2022年申请小一学位继续保留独生子女加分。

  采纳情况:不予采纳

  理由:《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中发〔2021〕30号)中明确:将入户、入学、入职等与个人生育情况全面脱钩。

  3、父母之间房产过户,建议从最早一方购买时间算积分。

  采纳情况:予以采纳

  4、招生顺序由先分类后积分改成只按积分顺序录取。

  采纳情况:不予采纳

  理由:遵行“户籍优先”原则,我区义务教育招生录取实行先分类后积分规则。

  5、学校在录取时,二个公办志愿考虑平行志愿。

  采纳情况:不予采纳

  理由:光明区大学区制主要为相邻学校部分共享学区的模式(非完全相同学区),暂不具备二个公办志愿实际平行志愿录取的条件。

  6、商务公寓不按居住登记信息计算,应按商品住宅待遇。

  采纳情况:不予采纳

  理由:根据深圳市政府2014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第2章2.2.2.3条所述:商务公寓是为商务人士提供中短期商务与住宿服务,不提供学校、幼儿园等居住配套的办公类建筑。商务公寓当做其他住房,实际居住满一年(学位申请前一年3月31日前已做好居住信息登记)可以申请义务教育学位。按照其他住房分类,不积分。

  7、社保只需提供医疗险,只用医疗险时长积分。

  采纳情况:不予采纳

  理由:根据《深圳市非深户籍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管理办法》(深府规〔2018〕3号)精神,申请学位时,以家长一方社保为依据,选取养老险和医疗险同时缴纳时间计算积分,补缴的不算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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