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坂田街道杨美第二幼儿园2022年秋季中大班招生简章
导语杨美第二幼儿园是龙岗坂田的一所公立幼儿园,目前已启动2022年秋季学期中班和大班招生,具体招生方案详见正文。
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杨美第二幼儿园
2022年秋季学期中大班招生简章
根据《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秋季学期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本园2022年秋季学期中、大班招生工作安排如下:
一、幼儿园基本情况
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杨美第二幼儿园是龙岗区第三批“民转公”非政府产权公办园。位于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扬马新村三巷7号。幼儿园建筑场地独立完整,总占地面积1376.91㎡,建筑面积3183.8㎡,户外面积1006㎡;现有10个教学班级。计划补招中、大班差额插班生。
法人登记证号:
12440307MB2D378291
收费标准:保教费840元/生/月,伙食费350元/生/月,按龙岗区公办园收费备案标准执行。
二、招生对象
中班招生对象为:
2018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幼儿。
大班招生对象为:
2017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幼儿。
根据园内实际情况招收,额满为止。
三、招生范围
幼儿园遵循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面向扬马小区及杨美社区的适龄幼儿。
四、招生程序
01
报名时间:6月17日-6月23日
家长点击附件1完成在线报名登记;并下载附件2《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杨美第二幼儿园2022秋季新生报名信息表》,按表内要求正确填写信息。
家长在6月23日前将报名表及报名资料的复印件交到幼儿园门卫室处。
附件1.《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杨美第二幼儿园2022年秋季中大班插班生报名在线登记表》
附件2.《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杨美第二幼儿园2022秋季新生报名信息表》
02
幼儿园初审:
6月24日—6月30日
采用分批核验,届时请已经报名的幼儿家长留意短信通知或电话,按时携带材料来园接受核验(查验原件,留存电子扫描件/复印件)。
需核验的报名材料如下:
(点击可放大查看)
★有关材料具体说明:
关于居住材料
适龄幼儿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需提供的居住材料为以下材料中任一种,且要求是合法住宅类房屋,房产所在土地用途为合法住宅或者商住两用:
1.产权证明:
提供深圳市国土部门出具的真实有效的产权证明,产权必须是适龄幼儿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单独所有或共有且产权份额大于50%;已购房但产权证原件在银行抵押的,提供加盖银行公章的产权证复印件。如产权人是适龄幼儿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该适龄幼儿应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口本上或提供关系证明材料。
2.租赁凭证:
租住商品房的应该在龙岗区房屋租赁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凭证》,租房面积为整套,承租人须为适龄幼儿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房屋租赁凭证应正在租期以内。
3.特殊住房:
①属于原住居民的祖屋类别的,应由辖区居委会开具相?证明材料。
②属于军产房类别的,提供住房军产证或军产房所属部门开具的证明,以及辖区居委会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
③属于集资房类别的,应出具购房收据或合同,并由辖区居委会开具住房证明材料。
④适龄幼儿父母在深圳自建房屋居住的,应提供辖区街道办事处开具的房屋不属于“查违拆违”对象的证明材料。
⑤属于集体宿舍类别的,所住集体宿舍应属合法住房且取得房产证。适龄幼儿父母提供有效房产证明、所在单位证明及在该地址登记的人口居住登记信息。
4.租赁信息或人口居住登记信息:
租住无产权的住宅类房屋的,可以使用房屋租赁信息或人口居住登记信息作为居住材料。已办理且满足招生要求的房屋租赁信息依然有效;已申报人口居住登记信息的,只需准确地在招生系统中填写相关信息即可,无需开具其他证明,会由招生系统自动与相关部门进行匹配,鉴别真伪。
关于社保材料:
非深圳户籍适龄幼儿报读幼儿园应提供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的深圳社保卡或社保参保证明,并在报名截止目前已在深圳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同时缴交)满1年。
关于港澳户籍材料:
因疫情影响,无法及时返香港、澳门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未能提供有效回乡证和亲属关系公证书的,2022年申请幼儿园学位时可暂缓提供,并在条件允许后再向录取幼儿园补充提交。
03
复核审核结果:
7月5日--7月8日
幼儿园初审通过后,资料不合格又符合招生范围的,由幼儿园进行通知,家长可在7月6日至7月8日到幼儿园进行复核。
04
查询录取结果:
7月20日
2022年7月20日前将在本园的公示栏公布录取结果,并将通过电话及短信方式通知家长。请家长关注查看。
05
录取方式:
1.录取办法:
所有生源均按照《深圳市龙岗区2022年学前教育阶段招生录取排类一览表》排类顺序进行录取,录满为止。
2.分类办法:
备注:
1.同种居住类型的,按招生社区范围户籍——龙岗户籍——深圳其他区户籍——非深户籍排序录取。
2.同类生源中居住类型为购房的,按购房日期先后排序。如属于政府保障性住房,优先录取已办房产证的,按购房日期先后排序,以报名截止日期为计算截止时间。
3.居住类型为其他类型的(除购房外),深圳户籍按申请人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非深圳户籍按缴纳社保时间长短排序,以报名截止日期为计算截止时间。
五、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0755-28706582 刘老师/黄老师
咨询时间:
工作日上午 09:00-11:30 下午 14:30-17:00
六、温馨提示
(一)报名和报名材料核验先后顺序与录取结果无关。
(二)幼儿父母(或监护人)对报名信息和核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报名信息与报名材料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视为无效报名,录取后也将取消学位。
(三)被录取幼儿须体检合格后方可正式入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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