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基本政策(含条件)

导语生源地助学贷款是大家都很熟悉的一项公益性贷款,在读期间不要支付利息,由国家帮你交。今天,黑喵就给大家介绍下生源地助学贷款基本政策,具体详见正文。

  深圳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基本政策

  (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办理的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本专科学生、预科生的贷款额度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研究生最高不超过16,000元。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由国家承担。

  贷款期限按照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最短6年确定。助学贷款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30个基点执行。

  借款学生同一学年内不能同时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对象

  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并包含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等培养单位)正式录取或在读的预科生、本专科学生、研究生或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3.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深圳市;

  4.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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