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光明区文化馆、图书馆恢复开馆
导语光明区文化馆、图书馆于7月3日上午9:00恢复正常开放,提供到馆服务。光明区文化馆(含传麒山分馆)、光明区图书馆(包括各分馆、24小时自助图书馆,24小时书香亭室外机)、光明区业余体校7月3日起逐步恢复开放。
恢复开馆通知
尊敬的各位市民:
光明区文化馆、图书馆于7月3日上午9:00恢复正常开放,提供到馆服务。光明区文化馆(含传麒山分馆)、光明区图书馆(包括各分馆、24小时自助图书馆,24小时书香亭室外机)、光明区业余体校7月3日起逐步恢复开放。
请各位市民群众密切关注天气,做好个人防护,有序安排出行。
光明区公共文化艺术和体育中心
2022年7月3日
入馆须知
光明区图书馆是读者阅览图书、搜寻资讯及参与图书馆活动的公共文化场所,公共资源的有限性与大众需求的无限性必然导致各种矛盾的发生。提高个人素质,树立公共意识,共同营造舒适安静的阅读环境,是每个读者的基本职责。
1、请自觉遵守公共秩序和本馆各项管理规定,遵从读者工作制度管理;衣着整洁,举止文明;
2、为保证文献财产的安全,请不要在馆内吸烟、饮食;
3、为维护公共环境、秩序,不得携带宠物及危险品进馆;
4、为保证图书馆文化公益性,不得在馆内张贴广告、散发传单或推销商品;保持馆区安静,请勿在馆内喧哗,入馆请将手提电话等通讯设施置于静音状态;
5、请妥善保管自带小件物品,背包、提包及其它与阅读无关的物品请寄放免费存包处;
6、爱惜图书馆资源及设施,如书刊、电脑、耳机等,损坏按规定赔偿;
7、合理利用图书馆资源及设施;
8、为他人着想,请少量取阅书刊,阅后再取,阅览区座位仅供读者使用本馆馆藏,请勿占座;
9、尊重知识产权,合理复制和使用文献是守法的具体表现;
10、携书刊离馆,请办理外借手续,未办手续将书刊带走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11、遇有紧急事件发生时,请读者依照工作人员的指引避难或疏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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