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过户朋友后原来的深圳车牌号还能继续用吗

导语办理机动车变更登记、转让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原机动车所有人申请机动车登记时,可以向车辆管理所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

我的车辆已经过户给了朋友,原来的号牌号码还能继续使用吗?

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以申请保留原机动车号牌号码。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64号)第四十四条:办理机动车变更登记、转让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原机动车所有人申请机动车登记时,可以向车辆管理所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

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办理机动车迁出、共同所有人变更、转让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两年内提出申请;

(二)机动车所有人拥有原机动车且使用原号牌号码一年以上;

(三)涉及原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温馨提示

如再次更换车辆的,申请保留原车号牌号码仍需满足以上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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