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结婚登记办理指南

导语目前深圳市各区婚姻登记处均实行分时段预约登记制度,预约成功后,请在预约时间内到场办理,并提前准备好现场办理所需材料。

  深圳结婚登记办理指南

  登记条件

  ①婚姻登记机关具有管辖权

  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③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④男女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⑤男女双方没有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⑥当事人双方均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⑦双方自愿结婚

  ⑧男女双方持有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证明材料

  所需材料

  ①双方当事人3张2寸近6个月内半身免冠合影红底彩色照片

  ②有效身份证件、证明材料。

  内地居民本人有效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当事人为集体户口无法提供户口簿首页原件的,可以提供加盖户口簿保管单位公章的首页复印件和本人页原件)。居民身份证过期或遗失的,可凭有效临时身份证办理。在一方经常居住地办理的,还应当提交当事人的有效居住证。因户口簿遗失等特殊情况,无法提供户口簿的,可凭公安部门出具的有效户籍证明办理。

  ③《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可在登记处现场领取及填写。

  其他单独说明的情况:(包括现役军人、港澳台居民、华侨、外国人等)

  现役军人:本人有效的军人证件、居民身份证及所在单位团级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香港居民:本人有效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香港居民身份证;经香港委托公证人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澳门居民:本人有效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澳门居民身份证;经澳门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台湾居民:本人有效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其他有效旅行证件;本人在台湾地区居住的有效身份证;经台湾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华侨:本人的有效护照;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与中国无外交关系的国家出具的有关证明,应当经与该国及中国均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和中国驻第三国使(领)馆认证,或者经第三国驻华使(领)馆认证。

  外国人: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与中国无外交关系的国家出具的有关证明,应当经与该国及中国均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和中国驻第三国使(领)馆认证,或者经第三国驻华使(领)馆认证。

  预约指南

  目前深圳市各区婚姻登记处均实行分时段预约登记制度

  01预约时间

  网上预约须提前1天预约,可预约15天内的号源,每天放号时间为8:30

  02预约方式

  方式一:在“深圳民政”公众号菜单栏选择“民政业务-婚姻登记预约”

  

  

  

  

  

  方式二:在“粤省事”选择“民政服务专区-进婚姻服务大厅”预约

  

  

  左右滑动查看预约步骤

  方式三:进入“深圳民政在线”官网,选择业务之窗——婚姻登记。进入婚姻登记网上预约系统,开始预约

  官网网址:

  http://mzj.sz.gov.cn/#information

  

  预约成功后,请在预约时间内到场办理,并提前准备好现场办理所需材料

  03注意事项

  注意请按照预约日期和时段到场报到。不能按约办理的,应当提前1天以上(含1天)取消预约。在30天内出现2次预约成功后未到现场办理的,也未提前取消预约的,视为爽约,须从爽约之日起15天后才能再预约。

  办理结婚登记时是否即时办理?

  在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是即时办理。

  我们双方户口都不在深圳,但有深圳居住证,可不可以在深圳办理结婚登记?

  可以。广东省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期间,双方均非本地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可以凭一方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和3张2寸的彩色红底合影照片,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婚姻登记,或者自行选择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

  试点期限:试点期限为2年,自2021年6月1日起至2023年5月31日止。

  居民身份证与户口簿上信息不一致的可以办理婚姻登记吗?

  不可以。居民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户口簿上婚姻状况应当与当事人声明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提供相关法律材料证明,或到有关部门更改婚姻状况。

  小伙伴们,如果还有不清楚的部分,可以拨打本人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发放地的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电话,提前咨询噢。

  福田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服务电话:0755-82928049

  罗湖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服务电话:0755-25608873

  盐田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服务电话:0755-22320204

  南山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服务电话:0755-26661013

  宝安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服务电话:0755-27751404

  龙岗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服务电话:0755-28948173

  龙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服务电话:19926415025

  坪山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服务电话:0755-84622166

  光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服务电话:0755-88211351

  大鹏新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服务电话:0755-28333039

  深汕特别合作区婚姻登记处

  服务电话:0755—22100722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深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结婚】可获取深圳婚姻登记预约入口、登记条件及材料准备、办理指南、免费婚检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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