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第5批博士层次聘用制教师招聘公告

导语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是深圳的一所公立高职院校,目前正进行博士层次聘用?制教师、管理人员招聘,具体详见正文。

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2022年第5批博士层次聘用制教师、管理人员招聘公告

  “深有引力,创新蓝海,聚英深信,圳等你来”,为全力打造中国特色世界一流高职院校,助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深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建设,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面向海内外选聘博士层次聘用制教师、管理人员2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选聘博士层次聘用制教师、管理人员共23名,具体岗位和岗位条件要求详见《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第5批博士层次聘用制教师、管理人员招聘岗位表》(下称《岗位表》,详见附件1)。

  附件下载:【附件1: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第5批博士层次聘用制教师、管理人员招聘岗位表.xlsx

  二、学校简介

  2002年4月,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经教育部、广东省人民政府、深圳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学校大运村校园总面积92.49万平方米,建筑面积58.48万平方米。学校依托深圳支柱产业背景,强化信息技术特色,现开设以信息类为主专业49个。

  学校始终坚持“三同”理念,与党的教育方针同心同向,与特区改革开放事业同呼吸共命运,与信息技术发展同频共振。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高质量发展为引领,坚持党建领航,改革活校、平台筑校、人才强校、质量立校、科研兴校、开放办校、文化润校、依法治校的“1+8”工作体系,锐意改革,开拓进取,荣获全国高职教育服务贡献50强、教学管理50强、实习管理50强、教学资源50强;建有中央财政支持的国家级高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2个,入选教育部首批“高校数字媒体产教融合创新应用示范基地”、教育部工业机器人领域职业教育项目合作院校、教育部第三代半导体应用协同创新中心;荣获教育部“全国党建工作标杆院系”立项,成为首批唯一一所获立项的高职院校;诗经文化传承基地入选全国普通高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实现了全国高职院校零的突破 ……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931人,教师博士化率46%,“双师素质”教师比例89%;学校有全国职业院校教师教学创新团队2个,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1人,全国先进工作者1人,全国优秀教师1人,全国技能大赛金牌选手1人;广东省教学名师奖4人,“特支计划”教学名师3人,“珠江学者”9人;“鹏城学者”9人,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111人;广东省高层次技能型兼职教师12人。

  20年来,学校实现了从“追赶者”到“引领者”的跨越式发展,跻身全国高职“第一方阵”,是一所特色鲜明、实力雄厚、成长性好、竞争力强的国家示范(骨干)高职院校、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国家“双高计划”高水平学校B档建设单位。

  青春深信成新锐,勇向潮头唱大风。面向“十四五”与2035年远景目标,学校将继续开拓奋进,勇于创新,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创新能力、治理能力等“三个能力”,按照把双高标杆立起来、把高职本科办起来、把世界名校建起来的“三个起来”的发展目标,努力把学校打造成中国特色世界一流职业院校。

  三、选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满足以下有关条件要求: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遵纪守法,愿意履行我校教职工义务;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选聘范围与要求

  选聘范围为已毕业的博士研究生,且取得博士学位,或应届毕业生(应在报到入职前毕业并取得博士学位),要求如下:

  1.具有较高水平的科研、教研能力。

  2.具备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具备履行教师岗位的能力水平。

  3.具有与学校发展相匹配的专业能力。

  (三)有下列情况者,不予接受报名:

  1.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2.现役军人;

  3.未经现单位同意的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

  4.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用人方式和薪酬待遇

  (一)用人方式。本公告所指聘用制人员,是指以合同形式聘用,纳入学校教职工统一管理,执行学校聘用制工资福利制度的工作人员。

  (二)薪酬待遇。本次招聘的教师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学校聘用制岗位有关标准执行,税前年薪38万元起,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按照深圳市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三)拟聘人员报到入职后可根据有关规定申请过渡住房。

  (四)拟聘人员符合深圳市有关人才补贴申领条件的,可按照深圳市有关规定申请相关补贴,具体以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与要求为准。

  五、报名

  (一)报名方法

  注册(请使用电子邮箱注册)后登陆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人才招聘平台(网址链接:https://zp.sziit.edu.cn),进入“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第5批博士层次聘用制教师、管理人员招聘”批次,按照系统提示查看岗位、填写简历进行报名。

  (二)报名时应按报名平台提示要求上传有关材料

  1.本人身份证明材料。请提供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首页及个人页扫描件。

  2.有关学历学位证明材料。请上传本科至博士研究生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毕业证和学位证);有关学历如在境内取得,请同时提供相应学历层次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港澳台地区学历的除提供相应证书外,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留学归国人员除提供相应证书外,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或因具有工作经历放宽年龄限制的,应上传提交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和社保缴费证明(社保缴费清单);有境外工作经历的,应提供工作签证、雇用合同、税单、工资流水、社保缴费记录、工作所在公司简介等佐证材料及有资质的翻译公司出具的中文翻译件,本次招聘要求的工作经历不包括兼职工作经历和学历教育在读期间的专兼职工作经历;

  4.党员证明材料。报考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的,应提供入党志愿书复印件(加盖有关单位公章)或所在党组织(党委或党委组织部)最近3个月之内出具的有效党员证明等证明材料。

  5. 其他获奖证书、职称证书、业绩成果等证书或材料的扫描件请整理成1个PDF文件后上传;

  6.应聘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如弄虚作假,取消应聘资格。

  (三)应聘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提供的邮箱应保持畅通;请应聘人员及时查看邮箱邮件信息、招聘系统通知;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不利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六、资格审查和简历挑选

  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开展应聘资格审查和简历挑选,择优确定参加考核人员。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取消应聘资格。

  七、考核

  本次选聘由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教学能力、专业能力、技术技能进行考核,具体考核时间、地点、要求等另行通知。符合应聘条件并通过审核的人员,由学校统一通知参加考核。

  八、执行回避制度

  (一)凡与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在岗教职工(含临聘人员,不含离退休人员、劳务派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原则上不得聘用。

  (二)应聘人员报名时应真实准确填写有关内容,在系统内进行亲属关系申报。

  九、体检、考察、公示、录用

  (一)经考核确定为拟录用的人员,由学校组织参加体检、考察,体检及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sziit.edu.cn/)人才招聘栏上公示。体检、考察、公示等按照有关规定与要求开展。

  (二)拟录用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办理入职手续的,将由学校复核资格办理相关入职手续、签订合同。

  (三)拟录用人员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到岗后签订期限为3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合?的,继续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十、有关规定

  本次招聘的博士层次教师按以下规定进行管理:

  (一)实行3年坐班制管理,坐班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年;

  (二)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年内须达到的科研和教学业绩目标如下:

  1.科研工作目标:以学校作为署名单位至少主持市级以上的科研项目1项或以学校作为署名单位并以第一作者的身份公开发表北大中文核心以上级别论文2篇;

  2.教学工作目标:三年内达到1门省级精品课程申报标准(校内评价)。

  学校与新聘人员签订科研和教学业绩目标合同作为合同附件之一。3年期满学校组织考核,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合同。

  (三)承担1个班的学业导师工作。

  十一、其他事项

  (一)此次招聘最高年龄40周岁以下指1981年8月19日之后出生,最高年龄35周岁以下指1986年8月19日之后出生。

  (二)本次招聘有关工作经历要求的时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8月31日。

  (三)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如有查出任何不符合资格的情形,取消参加后续招聘环节和录用的资格。学校将在考核、考察、报到入职、试用期等期间安排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复核,如发现提供虚假、无效材料或有其他不符合招聘要求情况的,取消招聘资格,已经录用的,取消录用,与其解除合同。

  (四)本次招聘的教师、管理人员应在公示结束后1个月内到岗,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五)本公告由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人力资源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刘老师、杨老师

  联系电话:0755-89226017

  电子邮箱:rlzyc@sziit.edu.cn

  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2022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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