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第94号)
导语根据疫情处置进展,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龙华区调整大浪街道相关风险区范围和防控措施,现通告如下:
深圳市龙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第94号)
根据疫情处置进展,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龙华区调整大浪街道相关风险区范围和防控措施,现通告如下:
将大浪街道高峰社区赤岭头新一村第64至66栋、47至49栋、77至79栋由中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调整后的低风险区加强个人防护、避免聚集,区域内人员离开深圳市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以上调整自2022年9月10日10时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中风险区域内居民如遇到生活、就医等困难,可拨打暖心服务热线:大浪街道29672919,高峰社区28137776。
深圳市龙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9月10日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深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风险】可获深圳+全国风险区划分及解除标准、深圳市内生活防疫政策、出行防疫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