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生态环境智能管控中心聘评审专家

导语深圳市生态环境智能管控中心发布了关于征聘评审专家的公告,符合条件的有关人员可自行报名。

  深圳市生态环境智能管控中心关于征聘评审专家的公告

  各有关单位、各位专家:

  深圳市生态环境智能管控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为深圳市生态环境局直属事业单位,承担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技术审查、市生态环境专项资金评审及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请材料技术审查工作。

  为充分发挥专家在我市环境管理和决策中的技术支撑作用,保证技术审查的科学、公平、公正,我中心建立了深圳市生态环境智能管控中心技术审查专家库,现公开征聘环评技术审查、危废经营许可技术审查和生态环境专项资金评审相关领域专家,望各有关单位和专家给予大力支持。我中心对入选专家不收取任何费用,对参加审查的专家给予适当的劳动报酬,并对专家个人信息予以保密。

  一、征聘条件

  征聘的专家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良好职业道德,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认真踏实的工作作风。

  (二)身体健康,能够承担现场考察和评审工作(外地专家愿意来深圳参与项目现场考察和评审),且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如身体条件允许,可适当放宽)。

  (三)环评技术审查类专家资格要求

  (1)熟悉掌握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测、环境污染治理或相关行业生产工艺等相关领域技术方法,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掌握相关技术审查的技术规范和要求;

  (2)具有副高级以上(含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具有相关领域5年以上工作经验。

  (四)生态环境专项资金评审类专家资格要求

  (1)环境科研、环境监测和环境污染治理专家应具有副高级以上(含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且从事环保相关专业5年以上,熟悉国家和省市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有关技术标准。

  (2)工程概预算和财务审计专家应具有相应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注册执业资格,且从事相关专业5年以上,熟悉国家和省市工程造价、财务管理和会计等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规范,并对环保领域相关事项较为了解。

  (五)危废经营许可技术审查类专家资格要求

  (1)熟悉掌握环境污染治理、环保科研或相关行业生产工艺等相关领域技术方法,熟悉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及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及危险废物处置利用有关标准、技术规范,掌握相关技术审查的技术规范和要求。

  (2)具有副高级以上(含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具有相关领域3年以上工作经验。

  二、征聘方式

  有意入库的新专家,请如实填写《深圳市生态环境智能管控中心技术审查专家申请表》(excel版)后,并提交身份证、学历、学位、职称、职业资格证书和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并于2022年12月19日之前,通过电子邮件将《深圳市生态环境智能管控中心技术审查专家申请表》(excel版)及相关材料扫描件发送至发至邮箱(zhuhualang@meeb.sz.gov.cn)。

  三、相关说明

  (一)已在深圳市生态环境智能管控中心技术审查专家库(原深圳市生态环境技术审查专家库)的专家无需再次提交申请;

  (二)我中心将根据本轮专家申请的总体情况,经内部审核,择优确定入库专家人选,并在申请受理截止后一个月内通过短信通知入库专家本人,不再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附件:深圳市生态环境智能管控中心技术审查专家申请表

  深圳市生态环境智能管控中心

  2022年10月18日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本地宝深圳招聘】,关注后在对话框内回复【事业单位】可获取深圳各政府部门/事业单位最新招聘信息、报名/附件下载入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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