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宝安区新安街道解除低风险区管理

导语根据当前疫情处置进展,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经综合研判,宝安区对新安街道相关风险区域范围和防控措施调整如下:

  深圳市宝安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2022〕174号

  根据当前疫情处置进展,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经综合研判,宝安区对新安街道相关风险区域范围和防控措施调整如下:

  一、解除新安街道大浪社区27区6栋、33栋、39栋中风险区管理。

  二、解除新安街道低风险区管理。

  以上调整自2022年10月27日0时起执行。

  特此通告。

  深圳市宝安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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