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民办学校一定能赚钱吗?有收益可以分配吗?
导语根据最近新发布的深圳市民办中小学财务管理办法,其中对于大家关注的民办学校盈利、收益分配等进行了说明。有一点可以明确,民办学校不一定赚,而且就算有赚能否分配还得看学校办学属性。
最近,深圳市教育局正式发布了《深圳市民办中小学财务管理办法》,内容很长,黑喵仅抓了些大家关注的点分享讨论一下。
民办学校一定能赚钱吗?都到哪了
第四十五条 办学结余是民办学校取得的全部收入扣除全部成本费用形成的年度净收益(或发生的净亏损)。
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的办学结余包括限定性结余和非限定性结余,营利性民办学校的办学结余为年度净利润。
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的办学结余全部用于办学,不得向举办者分配。
营利性民办学校的利润分配应当在年度财务结算后,依据公司法、税法的相关规定进行。
第四十六条 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民办学校应当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
审计后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的要求,提取发展基金,用于学校的发展。
不得跨学年收费
第三十五条 民办学校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广东省和我市规定的收费范围、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不得跨学年收费。
学校收费应当使用符合财政部门、税务部门规定的票据。
第三十六条 学生正常休学、退学、经批准转学、注册缴费后未入读的,民办学校应按退费的有关规定退还费用。
民办学校因发布虚假招生广告、招生简章,进行虚假招生宣传或者违规招生等造成学生退学的,收取的费用应全额退还。
不少于5%学费用于奖助金
第四十四条 民办学校要建立健全奖助学金评定、发放管理机制,从学费收入中提取不少于5%的资金,用于奖励和资助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