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严格规范学籍管理 严禁“人籍分离”、空挂学籍
导语对于学生和家长来说,了解深圳学籍管理规定很有必要。当然,最简单的就是人在哪学籍在哪,像人籍分离、学籍造假、空挂学籍等都是被禁止的,具体详见正文。
深圳严格规范学籍管理
学校应当从学生入学之日起1个月内为学生建立学籍档案,其中,残疾程度较重、无法进入学校学习的学生,由承担送教上门的学校建立学籍。
学校要严格落实学籍管理“一人一籍,籍随人走”的要求,不得以虚假信息建立学生学籍,不得重复建立学生学籍,不得擅自删除学生电子学籍信息。
未经义务教育招生平台报名录取的学生不予建立学籍。
对于未经学校批准,不按学校规定期限到校办理注册者,不予建立学籍。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学籍工作的核查,建立健全学生学籍信息与在校就读学生比对核查机制,及时查处和纠正学籍建档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严禁“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和学籍造假,杜绝插班借读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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