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620号)

导语经专家组研判,自2022年12月2日22时起,福田区对沙头街道相关区域和措施调整如下:

  深圳市福田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620号)

  根据疫情处置工作进展,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自2022年12月2日22时起,福田区对沙头街道相关区域和措施调整如下:

  解除沙头街道沙尾社区沙尾东村第291-292栋高风险区管理。

  解除后,沙头街道(高风险区除外)继续低风险区管控,期间“加强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继续强化社会面和密闭性空间及接触性行业管理,具体由所在街道社区组织实施。

  特此通告。

  深圳市福田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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