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8时起宝安区调整沙井街道相关区域防控措施
导语经综合研判,自2022年12月3日8时起,宝安区调整沙井街道相关区域防控措施,现通告如下:
深圳市宝安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2022〕236号
根据疫情处置工作进展,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经综合研判,自2022年12月3日8时起,宝安区调整沙井街道相关区域防控措施,现通告如下:
解除沙井街道和一西部工业区田沁苑6单元、沙一万安工业区十栋宿舍楼区域高风险区管理。
解除后,沙井街道(除高风险区外)继续保持低风险区管控,期间“加强个人防护、避免聚集”,强化社会面管控,减少外出、不聚集、不扎堆,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具体由所在街道社区组织实施。
特此通告。
深圳市宝安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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