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起深圳南山区解除部分高风险区管理

导语经专家组研判,自2022年12月7日起,南山区调整相关区域防控措施,现通告如下:

  深圳市南山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第 296 号)

  根据疫情处置工作进展,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自2022年12月7日起,南山区调整相关区域防控措施,现通告如下:

  1、解除沙河街道光华街社区汕头街8号康佳苑1栋和招商街道天祥路1号高风险区管理(自2022年12月7日2时起执行);

  2、解除西丽街道中兴人才公寓二期第5栋B单元和西丽街道荔苑公寓A、B、C栋高风险区管理(自2022年12月7日4时起执行);

  3、解除南头街道大新村丁字巷第12栋和南头街道前海金岸金硕阁高风险区管理(自2022年12月7日7时起执行);

  4、解除桃源街道新屋村西区第56号、南山街道荔苑小区27栋(1楼架空层除外)和南头街道宏华苑小区宏福苑高风险区管理(自2022年12月7日8时起执行);

  5、解除桃源街道平山村第393栋高风险区管理(自2022年12月7日9时起执行);

  6、解除南头街道华泰小区E座高风险区管理(自2022年12月7日14时起执行);

  7、解除西丽街道新围村新华大厦3栋A座高风险区管理(自2022年12月7日15时起执行)。

  解除后,沙河街道、招商街道、西丽街道、南头街道、桃源街道和南山街道(除各自高风险区外)继续保持低风险区管控,期间“加强个人防护、避免聚集”,强化社会面管控,减少外出、不聚集、不扎堆,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具体由所在街道社区组织实施。

  特此通告。

  深圳市南山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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