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龙新第一幼儿园招聘启事

导语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龙新第一幼儿园招聘美术教师、保健员、实习生,具体招聘条件、报名方法等信息请见正文。

  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龙新第一幼儿园招聘启事

  一、园所简介

  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龙新第一幼儿园,园所位于宝龙街道龙新社区沙背坜西巷3号,占地面积3500平方米,户外面积1500平方米。园内设施设备齐全,建筑安全卫生,环境整洁美观、温馨舒适,处处充满了童趣。为孩子们提供优质的教育环境、生活环境。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本公告岗位要求所规定的条件。

  三、招聘岗位

  美术专任教师 1名

  岗位要求:

  1.学历:本科及以上

  2.年龄:40周岁及以下

  3.专业:美术学科相关专业

  4.持有教师资格证(根据省市督导相关要求,非学前教育专业的人员暂未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须承诺自聘用之日起一年内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否则不再续聘)、健康证;

  5.美术学科专业能力强;

  6.有幼儿园工作经验者优先。

  保健员 1名

  岗位要求:

  1.学历:大专及以上

  2.年龄:45周岁及以下

  3.专业:医学相关专业

  4.持有保健人员上岗证书或培训证书。暂未取得保健人员上岗证书或培训证书的,应持有医师资格证、护士证等证书,并承诺一年内取得保健人员培训证书或上岗证书;

  5.持有健康证;

  6.专业能力强,有幼儿园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实习生 1名

  岗位要求:

  1.学历:全日制大专或全日制本科在校生(需提供学校在读证明或学信网学籍验证);

  2.年龄:25周岁及以下;

  3.持有健康证;

  4.学前教育相关专业、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优先;

  5.实习津贴按照龙岗区教育局文件标准发放。

  四、福利待遇

  五险一金、带薪假期、从教津贴、绩效奖励、培训学习

  五、报名条件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参加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3.失信惩戒对象;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

  六、招聘流程

  1.网上报名

  请有意向者于2022年12月14日17:00前将报名材料电子档按顺序排列压缩,发至邮箱:lxdyyey123@lg.gov.cn,邮件主题和压缩文件请命名为“姓名+岗位+电话号码”。

  报名材料:

  (1)报名表(附件1);报名信息采集表(附件2);

  (2)身份证、户口本;

  (3)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报告;

  (4)教师资格证及其他岗位相关证书;

  (5)承诺书(附件3);

  (6)证明:报考人员为龙岗区幼儿园在职教职工的,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参加本次招聘的证明(单位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附件4);

  (7)工作经历、荣誉证书等材料(合同、社保、工资单、聘用证书等)。

  2.材料初审

  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按照报名情况、基本条件、查阅材料等综合情况,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人员,并将通过短信或电话告知材料初审结果。

  3.综合考核

  面试时间:待定,资格初审入围后通过电话、短信通知。

  面试方式:招聘小组将根据本市防疫要求,采取网上面试或现场面试。

  面试内容如下:

  (1)自我介绍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个人综合素质、学前教育工作业绩、个人业绩等内容。

  (2)现场答辩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个人能力、素质、专业知识水平等内容。

  (3)专业技能展示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技能水平、特长、经验等。

  招聘单位具体负责综合考核事项。综合考核成绩设置合格线,合格线以上人员依据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4.体检

  (1)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须至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按有关规定复检。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取消应聘资格。

  5.公示

  招聘单位具体负责拟聘人员公示事项。

  6.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国家、省、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相关规定的,办理聘用手续,不服从安排者不予聘用。

  七、有关说明

  1.根据《劳动合同法》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岗位人员性质为非在编合同人员,岗位设置试用期,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解除聘用合同。

  2.薪酬待遇:参照市区公办幼儿园聘用教职工工资方案执行。

  3.如对招聘公告有疑问,应先详细阅读公告;相关疑问,请咨询裴老师18820203969(工作日9:00-12:00,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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