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起南山区调整相关区域防控措施

导语根据疫情处置工作进展,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南山区调整相关区域防控措施,现通告如下:

  深圳市南山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第 302 号)

  根据疫情处置工作进展,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南山区调整相关区域防控措施,现通告如下:

  1、解除西丽街道松坪山西区第3栋15楼、桃源街道桑泰丹华园第2栋A座4楼、南山街道现代城华庭第3栋23楼和粤海街道凯丽花园第8栋一单元高风险区管理(自2022年12月9日19时起执行);

  2、解除粤海街道金钟大厦4楼和蛇口街道海昌社区商乐街第72号高风险区管理(自2022年12月9日20时起执行);

  3、解除沙河街道华侨城纯水岸十五期第2栋1单元21楼高风险区管理(自2022年12月9日23时起执行)。

  解除后,西丽街道、桃源街道、南山街道、粤海街道、蛇口街道和沙河街道(除各自高风险区外)继续保持低风险区管控,期间“加强个人防护、避免聚集”,强化社会面管控,减少外出、不聚集、不扎堆,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具体由所在街道社区组织实施。

  特此通告。

  深圳市南山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2月9日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深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风险】可获深圳+全国风险区划分及解除标准、深圳市内生活防疫政策、出行防疫政策!

点击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推荐排行

最新阅读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