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起宝安区调整相关疫情风险区域和措施

导语根据当前我区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经综合研判,宝安区调整相关区域和措施,现通告如下:

  深圳市宝安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2022〕283号

  根据当前我区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经综合研判,宝安区调整相关区域和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解除西乡街道渔业社区海城新村2区84号、流塘社区流塘阳光3栋5层高风险区管理(自2022年12月10日12时起执行);

  二、解除新桥街道黄埔社区南洞圳头路96号B栋第5层,南洞新村5号第3层、201、401和新二社区下埔路一巷2号第11层、1008、1208高风险区管理(自2022年12月11日0时起执行);

  三、解除燕罗街道山门社区上山门前三巷3号,塘下涌社区众和花园4栋B座11整层、1001室、1201室高风险区管理(自2022年12月11日0时起执行);

  四、解除福永街道兴围社区尚客优酒店、福围社区下十围下沙南四巷九号、凤凰社区福凤路9号永丰田工业园宿舍7栋第四层区域高风险区管理(自2022年12月11日0时起执行);

  五、解除松岗街道红星社区蚝涌6巷3号、蚝涌2巷18号、松新村13号、溪头社区八工业区东八巷2号、松涛社区爱国二街1-3号高风险区管理,调整为低风险管理(自2022年12月11日0时起执行);

  六、解除新安街道宝民社区建安一路 561号宝民花园 G 栋第 5 层,海乐社区安乐二街西二巷 8 号第 4 层,上川社区水口花园公园路 3049号朗灏居第 6、7、8、9 层,上合社区 36区岭下花园十四巷暖家公寓 16 号第 5 层高风险区管理(自2022年12月11日0时起执行);

  七、解除石岩街道应人石社区丰南花园15栋二单元301、303、304、305、306、307、308、309,罗租社区罗租上新村九巷8号3、5、7楼及11号201、202,官田社区羊台苑一期2A栋32楼、官田老村703号负一层,塘头社区洲石路南侧综合楼二单元2楼1-34号,上屋社区上排新村八巷三栋501、502、503、504,石龙社区石龙新村三区78栋701、702、703、704、705、706、707高风险区管理(自2022年12月11日0时起执行);

  八、解除西乡街道劳动社区宝悦公寓551、552、553、555、556、557、558、560房,渔业社区渔业新村东巷12号,流塘社区前进二路4号G栋3、4、5层,固兴社区固戍华庭9栋23层,南昌社区南昌二队西八巷9号,盐田社区盐田新二村136号B座,蚝业社区湾美花园2栋2层高风险区管理(自2022年12月11日12时起执行)。

  解除后,石岩街道、松岗街道、新安街道(除高风险区外)继续保持低风险区管控,期间“加强个人防护、避免聚集”,强化社会面管控,减少外出、不聚集、不扎堆,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具体由所在街道社区组织实施。

  解除后,新桥街道、燕罗街道、西乡街道、福永街道实行常态化防控措施,继续加强社会面和密闭性空间管理,具体由所在街道社区组织实施。

  特此通告

  深圳市宝安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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