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国际仲裁院招聘文秘、秘书、财务、行政助理岗位人员
导语深圳国际仲裁院招聘文秘、秘书、财务、行政助理岗位人员,具体招聘要求、报名方式等信息见正文。
深圳国际仲裁院招聘公告
深圳国际仲裁院(又名“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粤港澳大湾区国际仲裁中心”“深圳仲裁委员会”)成立于1983年,是中国内地第一家实行法定机构管理模式的仲裁机构,业务覆盖137个国家和地区。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现启动部分岗位招聘,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综合文秘人员1名
1.工作职责
(1)承担有关党务工作。
(2)协助负责老干部、工青妇等相关工作。
(3)完成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2.工作地点:深圳
3.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2)年龄35周岁以下(1987年12月以后出生)。
(3)本科及以上学历,已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有两年以上党政机关或国有企事业单位党务工作经验。
(4)身体健康,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有吃苦奉献精神,组织纪律性强,未曾受过刑事处罚、纪律处分。
(5)有能力承担业务范围内的各项工作,服从安排分配,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积极的团队合作精神以及饱满的工作热情。
(6)文字工作能力强。
(二)仲裁秘书3-5名
1.工作职责
(1)承担仲裁案件的程序管理工作,负责仲裁员和当事人的联络工作。
(2)承担争议解决机制的创新研究和国际合作工作。
(3)完成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工作地点:深圳、香港、江门
3.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2)年龄30周岁以下(1992年12月以后出生)。
(3)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本科和研究生均就读于境内外知名高校法学类(法律类)专业;已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具有使用英语作为工作语言的能力。
(4)身体健康,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有吃苦奉献精神,组织纪律性强,未曾受过刑事处罚、纪律处分。
(5)有能力承担业务范围内的各项工作,服从安排分配,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积极的团队合作精神以及饱满的工作热情。
(三)财务人员1名
1.工作职责
(1)审核各项财务开支的合规性,并提出合理意见或建议。
(2)建立健全分支机构各项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管理流程。
(3)负责处理分支机构会计核算、报表编制、税务申报等工作。
(4)完成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2.工作地点:深圳、江门
3.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2)年龄30周岁以下(1992年11月以后出生)。
(3)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财务管理、会计等相关专业。
(4)身体健康,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有吃苦奉献精神,组织纪律性强,未曾受过刑事处罚、纪律处分。
(5)有能力承担业务范围内的各项工作,服从安排分配,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积极的团队合作精神以及饱满的工作热情。
(6)两年以上财务工作经验,具有会计师及以上职称。有机关事业单位、国企财务工作经验或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者优先。
(四)行政助理1名
1.工作职责
(1)负责行政后勤日常管理工作。
(2)负责证照资料的办理、续办工作。
(3)负责日常网络设备简单维护及安全检查等工作。
(4)完成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工作地点:江门
3.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2)年龄30周岁以下(1992年11月以后出生)。
(3)大专及以上学历;有两年以上行政后勤相关工作经验。
(4)身体健康,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有吃苦奉献精神,组织纪律性强,未曾受过刑事处罚、纪律处分。
(5)有能力承担业务范围内的各项工作,服从安排分配,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积极的团队合作精神以及饱满的工作热情。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报名以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具体详见下方“报名方式”。
(二)简历初筛及资格审查。符合岗位基本条件的人员,本院将择优确定参加考试人选,通过短信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参加笔试。
(三)笔试。笔试时间及方式另行通知。
(四)面试。根据笔试情况,确定面试人员名单。面试题目侧重专业能力,面试时查验应聘人员各类资料原件。
(五)实习。视应聘人员工作经历情况确定是否安排实习期。在校生、应届生需安排3个月实习期(在本院已实习超过3个月的除外)进行实习考察。
(六)确定拟聘用人选。根据面试和实习表现(如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初步名单,结合考察或背景调查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
(七)体检。组织拟聘用人选参加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
(八)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办理入职手续。
三、报名方式
应聘者自即日起,填写《深圳国际仲裁院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见附件),并将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业务能力说明及佐证材料、近期(3个月内)全身彩照一张,打包压缩后发送至邮箱:hr@scia.com.cn,邮件题目需命名为“姓名+应聘深圳国际仲裁院+应聘岗位+报名材料”,例如:某某应聘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秘书报名材料。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12月23日止。
联系人:秦小姐
电 话:0755-83501712
四、注意事项
(一)请应聘人员务必准确、完整填写简历和相关资料信息,保证信息真实性。如与事实不符,深圳国际仲裁院有权取消其资格。
(二)招聘过程中,深圳国际仲裁院将通过应聘者提供的联系方式(包括手机、电子邮件等)与本人联系,请确保准确填写并保持通讯畅通。
(三)深圳国际仲裁院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等因素,调整、取消或终止个别岗位的招聘工作,并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
附件:深圳国际仲裁院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docx
深圳国际仲裁院
2022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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