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坪地街道年丰社区幼儿园2023年春季招生简章

导语年丰社区幼儿园是龙岗区坪地街道的一所公立幼儿园,目前已启动2023年春季插班招生,小中大班都有少量学位,具体详见正文。

  根据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春季学期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本园2023年春季学期插班生工作安排如下:

  幼儿园基本情况

  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年丰社区幼儿园创办于1994年9月,是深圳市龙岗区教师发展中心举办的全日制公办幼儿园,位于坪地街道年丰社区新联北路3号,法人登记证书统一信用代码为:12440307MB2D39963N,幼儿园核定办学规模为7个班级,现有7个教学班级,2023年春季学期计划招收少量插班生。

  幼儿园收费标准

  保教费840元/月/人 (按照龙岗区公办幼儿园收费备案标准收取);

  伙食费350元/月/人 (按照龙岗区公办幼儿园收费备案标准收取)。

  招生咨询电话:0755-84085243

  招生计划

  计划招插班生人数:小班6人;中班5人;大班9人。

  招满即止。

  招生对象

  我园招生对象为3-6岁的适龄儿童,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深圳市户籍幼儿;

  2.享受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3.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的非深圳户籍幼儿;

  4.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的非深圳户籍幼儿。需在深圳居住满1年且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

  具体年龄班对应的年龄要求详见下表:

  

  招生范围

  龙岗区坪地街道年丰社区的适龄儿童。

  招生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2年12月23日即日起至2023年1月4日下午18:00)

  家长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到幼儿园保安室领取“新生报名信息表”并正确填写各项信息,确认表格信息无误,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好的报名表(手写签名,张贴幼儿一寸彩照)及需核验的报名材料复印件交至幼儿园保安室。

  二、材料核验(2023年1月5日9:00—16:30)

  采用分批核验,短信或电话通知报名我园的幼儿家长,按规定时间携带相关材料来园接受核验(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不到幼儿园核验材料的,视为放弃学位申请。不符合学位申请条件的,幼儿园不予受理。

  需核验的报名材料如下:

  (1)新生报名信息表纸质件(手写签名,张贴一张1寸彩照);

  (2)幼儿本人居民身份证(未取得身份证的可用户口簿、港澳通行证或护照等代替);

  (3)幼儿出生证明;

  (4)幼儿预防接种证明;

  (5)幼儿所在家庭户口簿;

  (6)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下同)身份证;

  (7)父母其中一方的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及有效在线验证(非深户提供)

  (8)父母其中一方连续参加满1年的社保证明(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非深户提供)

  (9)幼儿所在家庭在我园招生范围内的住房材料(下列材料中的任一类):

  ①由我市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本社区住宅用途的不动产权证书或有效购房合同;

  ②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本社区住宅用途《房屋租赁凭证》;

  ③在住房建设部门登记备案的本社区政策性住房的《购房合同》或《租赁合同》;

  ④本社区其他住房材料(参照有关材料具体说明)。

  (10)港澳户籍适龄儿童除按照非深户籍适龄儿童提供资料以外,还需提供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籍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回乡证)、由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与子女间亲属关系公证书(建议在我市、区公证部门办理)。

  (11)享受国家、广东省和深圳市政策优待人员的适龄子女,需持有相关政策优待材料。

  三、录取方式

  本园采取分类排序的录取方式,按适龄幼儿所属类别从第一类至第九类依次录取,录满为止。

  深圳市龙岗区2023年学前教育阶段招生录取排类一览表

  

  备注:

  (1)同种居住类型的,按招生社区范围户籍——龙岗户籍——深圳其他区户籍——非深户籍排序录取。

  (2)同类生源中居住类型为购房的,按购房日期先后排序。如属于政府保障性住房,优先录取已办房产证的,按购房日期先后排序,以报名截止日期为计算截止时间。

  (3)居住类型为其他类型的(除购房外),深圳户籍按申请人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非深圳户籍按缴纳社保时间长短排序,以报名截止日期为计算截止时间。

  2023年1月6日将在幼儿园公示栏公布录取结果,并将通过电话方式通知家长,请家长确保留存的联系方式无误以及设备通讯正常。

  注:不是家长申报了幼儿园学位就视为一定可以被这一幼儿园录取,录取一律按照排类由高到低的方式进行,对没有被志愿幼儿园录取的符合报名条件的幼儿,可向辖区周边幼儿园咨询学位空余情况。

  四、温馨提示

  (一)报名和报名材料核验先后顺序与录取结果无关。

  (二)幼儿父母(或监护人)对报名信息和核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报名信息与报名材料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视为无效报名,录取后也将取消学位。

  (三)被录取幼儿须体检合格后方可正式入园。

  (四)请家长留意申请幼儿园的学位紧张情况和自身的录取排类情况,合理填报志愿。部分幼儿园招生地段属于多个幼儿园共同招生地段,如选择学位紧张的幼儿园作为志愿,有可能出现不被录取的风险。

  五、招生咨询

  招生咨询电话:0755-84085243钟老师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地址:坪地街道年丰社区新联北路3号

  有关材料具体说明

  (一)关于居住材料

  适龄幼儿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需提供的居住材料为以下材料中任一种,且要求是合法住宅类房屋,房产所在土地用途为合法住宅或者商住两用:

  1.产权证明:

  提供深圳市国土部门出具的真实有效的产权证明,产权必须是适龄幼儿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单独所有或共有且产权份额大于50%;已购房但产权证原件在银行抵押的,提供加盖银行公章的产权证复印件。如产权人是适龄幼儿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该适龄幼儿应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口本上或提供关系证明材料。

  2.租赁凭证:

  租住商品房的应该在龙岗区房屋租赁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凭证》,租房面积为整套,承租人须为适龄幼儿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房屋租赁凭证应正在租期以内。

  3.特殊住房:

  ①属于原住居民的祖屋类别的,应由辖区居委会开具相应证明材料。

  ②属于军产房类别的,提供住房军产证或军产房所属部门开具的证明,以及辖区居委会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

  ③属于集资房类别的,应出具购房收据或合同,并由辖区居委会开具住房证明材料。

  ④适龄幼儿父母在深圳自建房屋居住的,应提供辖区街道办事处开具的房屋不属于“查违拆违”对象的证明材料。

  ⑤属于集体宿舍类别的,所住集体宿舍应属合法住房且取得房产证。适龄幼儿父母提供有效房产证明、所在单位证明及在该地址登记的人口居住登记信息。

  4.租赁信息或人口居住登记信息:

  租住无产权的住宅类房屋的,可以使用房屋租赁信息或人口居住登记信息作为居住材料。已办理且满足招生要求的房屋租赁信息依然有效;已申报人口居住登记信息的,只需准确地在招生系统中填写相关信息即可,无需开具其它证明,会由招生系统自动与相关部门进行匹配,鉴别真伪。

  (二)关于社保材料

  非深圳户籍适龄幼儿报读幼儿园应提供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的深圳社保卡或社保参保证明,并在报名截止日前已在深圳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同时缴交)满1年。

  (三)关于港澳户籍材料

  因疫情影响,无法及时返香港、澳门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未能提供有效回乡证和亲属关系公证书的,2022年申请幼儿园学位时可暂缓提供,并在条件允许后再向录取幼儿园补充提交。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本地宝深圳升学】,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15】可获龙岗区幼儿园招生政策、报名入口、公办园名单、在园儿童成长补贴申请入口等。

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推荐排行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