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南联第三幼儿园2023年春季学期招生简章

导语南联第三幼儿园是龙岗区龙岗街道的一所区一级公立幼儿园,目前已开展2023年春季插班招生,具体详见正文。

  根据《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秋季学期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及《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春季学期全区幼儿园插班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本园2023年春季学期招生工作安排如下:

  一、园所介绍——龙岗街道南联第三幼儿园

  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南联第三幼儿园创建于2018年11月,位于龙岗街道南联社区银珠路86号,是龙岗区教育局主管的全日制公办幼儿园,深圳市区一级幼儿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12440307MB2D73272G。占地面积:2049平方米,建筑面积2309.1平方米,办园规模8个班,实际开设7个班,可供学位210个。

  招生咨询电话:0755-28512451(王老师)

  接访电话:0755-28441686(肖老师)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二、招生对象

  小班招生对象为:

  2019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幼儿,有少量学位,请电话咨询幼儿园。

  中班招生对象为:

  2018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幼儿,有少量学位,请电话咨询幼儿园。

  大班招生对象为:

  2017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幼儿,有少量学位,请电话咨询幼儿园。

  三、招生范围

  龙岗区龙岗街道南联社区的适龄幼儿。

  四、招生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2年12月25日-2023年1月3日(共10天)

  幼儿父母(或监护人)可直接前往幼儿园填写报名表及信息采集表进行报名。

  二)材料核验:

  01

  材料核验时间

  2023年1月4日-1月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40-16:00)

  采用分批核验,届时请已提交报名表的家长留意幼儿园的短信通知,按时携带材料来园接受核验(查验原件,交复印件)。

  02

  核验地点

  南联第三幼儿园大门口。

  03

  报名材料补齐时间

  1月6日上午9:00-11:00

  04

  需核验的报名材料如下

  1.持有幼儿本人居民身份证(未取得身份证的可用户口簿、港澳通行证或护照等代替)、出生证明和预防接种证明

  2.持有幼儿所在家庭户口簿,其父母(或监护人,下同)至少一放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

  3.幼儿所在家庭住址应在所申报幼儿园招生范围内,并持有家庭住所相关材料(下列材料中的任一项):

  (1)产权证明:由我市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本社区住宅用途的不动产权证书或有效购房合同;

  说明:提供深圳市国土部门出具的真实有效的产权证明,产权必须是适龄幼儿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单独所有或共有且产权份额大于50%;已购房但产权证原件在银行抵押的,提供加盖银行公章的产权证复印件。如产权人是适龄幼儿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该适龄幼儿应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口本上或提供关系证明材料。

  (2)房屋租赁凭证:租住商品房的应该在龙岗区房屋租赁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凭证,租房面积为整套,承租人须为适龄幼儿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房屋租赁凭证》应正在租期以内。(深户幼儿:凭证备案时间需在2022年5月31日及以前;非深户幼儿:凭证备案时间需在2022年8月31日及以前)

  说明:租住无产权的住宅类房屋的,可以使用房屋租赁信息或人口居住登记信息作为居住材料。已办理且满足招生要求的房屋租赁信息依然有效;已申报人口居住登记信息的,非深圳户籍人员可登录深圳市公安局网站或“深圳公安”微信公众号查询本人登记在招生范围内的居住信息,并完整地记录最新一条满足居住时间要求的“登记房屋地址”信息,在申请学位时,完整地填入报名系统;深圳户籍人员的人口居住登记信息会由招生系统自动与相关部门进行匹配。

  (3)在住房建设部门登记备案的本社区政策性住房的《购房合同》或《租赁合同》

  (4)本社区其他住房材料。

  (5)特殊住房:

  ①属于原住居民的祖屋类别的,应由辖区居委会开具相应证明材料。

  ②属于军产房类别的,提供住房军产证或军产房所属部门开具的证明,以及辖区居委会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

  ③属于集资房类别的,应出具购房收据或合同,并由辖区居委会开具住房证明材料。

  ④适龄幼儿父母在深圳自建房屋居住的,应提供辖区街道办事处开具的房屋不属于“查违拆违”对象的证明材料。

  ⑤属于集体宿舍类别的,所住集体宿舍应属合法住房且取得房产证。适龄幼儿父母提供有效房产证明、所在单位证明及在该地址登记的人口居住登记信息。

  4.享受国家、广东省和深圳市政策优待人员的适龄子女,需持有相关政策优待材料。

  三)公布录取结果:

  时间:1月8日

  本园根据《非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招生分类排序表》,从第一类至第九类(排序分类)依次录取,额满为止。1月8日将在幼儿园门口公告栏公布录取结果,并将通过短信方式通知家长。

  

  四、健康检查

  新生就近到合法的医疗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建议:龙岗社区健康服务中心。

  温馨提示:

  (一)报名和验证先后顺序与录取结果无关。

  (二)幼儿父母(或监护人)对报名信息和核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报名信息与报名材料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视为无效报名,录取后也将取消学位。

  (三)被录取幼儿须体检合格后方可正式入园,新生报到时,幼儿园将收取《龙岗区幼儿入学入园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请家长提前做好准备。

  (四)收费标准:

  (1)保教费:依据《市发改市教育局市财政委关于调整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的通知》(深发改【2015】26号)文件,区一级的公办园保教费924元/生/月;

  (2)伙食费:按照龙岗区公办幼儿园收费备案标准收取,350元/生/月。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本地宝深圳升学】,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15】可获龙岗区幼儿园招生政策、报名入口、公办园名单、在园儿童成长补贴申请入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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